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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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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兵团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兵直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8号)精神,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定于2021年5月举行,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为做好兵团考区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遵守《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 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四)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五)本通知所述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六)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二、 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下同)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三、 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四、 考试时间
(一)初级资格考试于2021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5月15日至19日 5月22日至23日 |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二)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考试时间为8:30-12:00。
五、 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5日- 12月25日
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12月5日- 12月25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4月16日前公布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的起止日期。
(二)报名及缴费办法
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考试的人员,可按照以下报名程序进行网上报名:
第一步:报考人员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下同),点击“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栏目,进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选择“考试报名”栏目。
第二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报名流程进行网上注册,同意网上报名协议后,如实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近期证件照。注册成功后,在网上缴费前报考人员可凭网络报名注册号及密码,登陆系统修改个人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后,携带《报名表》前往选择的报名机构进行资格审核。
第三步: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系统提供的网上缴费功能缴纳相关考试费用。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同自动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个人信息再无法修改,报考人员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留存)。网上缴费成功后,不办理退报名、改报名、退费等事项。
(三)资格审核
兵团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资格审核工作在考前进行,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在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继续教育证明等材料。若有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成绩。对于已报名缴费(且未提出退费申请)兵团2020年度会计初、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报名系统自动将考生顺延至2021年度参加考试,无需再进行申请、报名及缴费
六、 相关说明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兵财会〔2019〕20号)相关要求,报考人员需完成202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共90学时,其中专业课不得少于60学时),继续教育采取网络学习方式,网络继续教育可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网”,点击“继续教育”试听并选择课程。
七、 成绩查询
2021年6月15日前下发初级资格考试成绩,6月22日前下发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
八、 收费标准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00〕25号)规定,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科40元。
九、 疫情防控
各师市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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