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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财政局
来源
按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相关工作的通知》(赣财会考〔2018〕5号)规定,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按属地原则由考生本人向赣州市财政局会计科书面提交个人补发证书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持证人电子照片1份及纸质照片2张。电子照片存储照片文件名为姓名加身份证号码,照片文件为JPG或JPGE格式,像素为295×413,尺寸为1寸证件照(2.5CM×3.5CM),大小约10KB,底色为白色,须将此电子照片存储在U盘中拷贝给受理的工作人员,纸质照片按上述规格要求提供2张。
2、《职业资格证书补办(换发)登记表》1份。此表在江西人事考试网的“下载中心”板块中下载,可填写或打印,并经单位审核盖章。(无单位则由档案保管部门盖章,例如人才交流中心)
3、《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此表来自个人人事档案,并经单位审核盖章。
2017年后取得新版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无需提供此表。
4、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提供身份证原件备查。
5、刊登《资格证书作废声明》的报纸原件1份,并将刊登内容用红笔圈出。该声明要求在设区市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如赣南日报),内容包括:持证人姓名、证书名称、级别、专业类别、取得证书时间和证书编号(或管理号)等信息。
6、赣州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0797-8124723,地址:章贡区文明大道34号赣州市财政局办公大楼408室
7、受理时间:每季度末的10-15日,遇节假日顺延。
赣州市财政局会计科
2018年10月8日
责编:zp03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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