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南通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确定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南通考区)日期调整为2020年8月29日至8月31日进行。9月11日作为应急预留批次保留。
延期和转考申请受理时间为2020年7月6日至1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一)疫情期间因怀孕生产原因,不能参加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可以向报名所在地财政局申请延期至下年参加考试,并免收相应的报名考试费用。考生申请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婴儿出生证明。
(二)因当年毕业离开学校所在地的考生(全国范围),现已返回江苏或者在江苏工作的,可向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所在地财政局申请转考,不再收取相关报名考试费用。考生申请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或相关工作证明,在外省报名的还需提供相关报名回执。
各地财政局可开设现场办理窗口,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点击“报名状态查询”,核实考生相关信息。对上述考生的申请如发现弄虚作假的,考试成绩一律作废,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违纪违规处理。
各县(市)、区财政局于2020年7月13日上午下班前将延期和转考申请汇总表上报至市财政局会计处。
延期和转考申请受理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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