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江苏2018年初级会计师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至30日。
报名条件 | 报名考点 | 报名入口 | 网上缴费 |
准考证打印 | 考试时间 | 资格审核 | 成绩查询 |
我省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5.符合上述条件的在校生包括2018年本省各类应届毕业生和2019年毕业的本省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
1.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3.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4.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上述所在地包括13个设区的市及常熟、昆山、沭阳等16个行政区域,各行政区域可根据本地考生报名情况在辖区内自主调剂考点。 |
我省2018年初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财政部统一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至30日。 要求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报名,对填报信息、上传照片等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果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者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报名资格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2.报考人员报名时所使用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如使用不符合规定照片,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其考试相关费用(报名费、考试费、书费和快递费)自行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交纳。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5日, 逾期不再受理。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苏价费函[2004]52号规定,我省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1.报名费,每人10元。 2.考试费,每科60元。 |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8年5月4日-11日。考生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
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于2018年5月12日开始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
我省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实行后审。各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发放初级资格证书时,应对照报名条件和报名地点严格做好审查工作。凡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地点的考生,一律不予发放初级资格证书,并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领取初级资格证书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证书(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18年7月); 3.相关报名所在地的证明材料,其中:在职在岗人员户籍证或者居住证,或者其他证明材料;2018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在校学生学籍证明及学生证;其他人员户籍证或居住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