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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财政局
来源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湘西考区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州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湖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会考〔2017〕9号),现将我州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考试于2018年5月12日开始,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考试采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实行无纸化考试。《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时间不能混用。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国家认可的高中(含中专、技校、职高学历)毕业(含)以上学历﹝须在2018年5月12日(不含)前取得﹞。
三、考试报名安排
我州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考前自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考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1日至30日(缴费时间顺延至12月5日)。
报名网址:湖南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入口
本次考试不设置现场报名。
报名及考试地点:报考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考;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考),
考生必须在考前15天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在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2018年6月10日前,省考办公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在报名考试所在地参加考后资格审查。
四、考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认及证书颁发
考试合格标准和考生成绩发布后,省会计考办将及时作出资格审查安排。我们将及时发布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的具体公告,指导成绩合格考生持有关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考前考生自审、考后集中资格审查。
(一)考生自审。考生必须全面了解、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自愿诚信参考,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国家和考区规定的各项条件,并在承诺栏内签署相应真实性承诺。考后集中资格审查查出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成绩,考试费用不予退还。违反相关规定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理。
(二)考后集中资格审查。考试合格标准和考生成绩发布后,考生须进行考后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另行公告。
(三)考后资格审查结束后,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会同州财政部门发文确认本州考试合格且通过考后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州财政部门打印并发放资格证书。
五、收费标准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会计专业初级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13〕20号),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
各县市区财政局要认真负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工作圆满完成。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
2017年11月16日
责编:zp03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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