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郴州市财政局
来源
郴州市人社局 郴州市财政局
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考后资格审查的公告
根据《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后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参加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郴州考区并且该项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均合格的应试人员(初级各科显示60分或以上,查询网址:http://kzp.mof.gov.cn/cjcx/cjcx1_n.jsp) 。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6年10月24日—2016年10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地点:郴州市人社局专技外专科(地点:郴州市委院内综合楼四楼401室,电话:2871244)
考生持相关资料到市人社局审核合格,并盖章后,再到市财政局(惠泽路38号,电话2371007)一楼办事大厅审查会计从业证并上交所有相关资料。
三、资格审查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二)报考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四、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一)《考试登记表》(见附件,必须使用A4纸双面打印且必须由本人及所在单位在相关栏目内签字盖章)一式一份。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本人一寸、二寸彩照各一张(照片粘贴到《考试登记表》右上方,并在照片背面写上自己的名字和报名序号)。
(四)资格审查时本人应到现场,确有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到达现场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必须携带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2015年错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在本次资格审查时补充资格审查。
五、其它事项
(一)考生因特殊原因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参加下年度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合格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郴州财政网的通知公告。
郴州市人社局
郴州市财政局
2016年10月8日
附件:考试登记表.doc
点击查看>>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后资格审核详情
责编:liujianting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
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高级职称护士资格证初级护师主管护师住院医师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中医助理医师中西医医师中西医助理口腔执业医师口腔助理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公卫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内科主治医师外科主治医师中医内科主治儿科主治医师妇产科医师西药士/师中药士/师临床检验技师临床医学理论中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