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河北省财政厅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 》中,明确指出河北会计采集集中信息采集时间:2019年4月15日至6月15日。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模块没有关闭时,可以一直进行信息采集。
以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计工作年限、会计工作评优、会计人才选拔任用等信息均以会计人员数据库中的信息为依据。
PART 1 会计信息采集原则 |
(一)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按工作单位级次、所在地的行政区划进行采集,即:省直和市直单位选择省直和所在市直进行采集,其他单位选择所在地行政区划进行采集;
(二)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按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行政区划进行采集;
(三)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在校学生按学校所在地的行政区划进行信息采集。
PART 2 信息采集材料 |
(一)个人近期白底电子版证件照(尺寸像素295*413,格式为jpg/jpeg,大于10KB,小于20KB);
(二)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格式为jpg/jpeg, 小于200KB);
(三)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照片(格式为jpg/jpeg, 小于200KB);
(四)专业技术资格(最高)证书扫描件或照片(格式为jpg/jpeg, 小于200KB);
(五)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扫描件或照片(需单位盖章,格式为jpg/jpeg, 小于200KB,可从系统中下载);
(六)在校学生证明扫描件或照片(如:学生证等,格式为jpg/jpeg, 小于200KB);
(七)真实性承诺书扫描件或照片(需本人手写签名,格式为jpg/jpeg, 小于200KB,可从系统中下载)。
PART 3 会计信息采集流程 |
集中采集阶段为2019 年4 月15 日至6 月15 日。集中采集结束后,会计人员根据个人信息变化,对信息进行更新;新增会计人员可继续注册登录填报个人信息。
信息采集工作由会计人员在线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确认,无需会计人员到现场办理。具体流程为:
会计人员登录 “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进行注册登录、信息填报、材料上传、确认提交;
用人单位应履行主体责任,指导、督促会计人员及时、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完成本单位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
PART 4 各市信息采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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