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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财政局
来源
关于新增邮寄2020-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服务的通知
各考生:
按照东莞市近期疫情防控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应尽量减少不必要外出活动。为方便我市考生及时领取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东莞市财政局新增开通了邮寄证书服务。考生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提交个人证书邮寄申请,由东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审核后,于10个工作日内交东莞市邮政局投递,邮资到付。至今2020-2021年度仍未领取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的考生,可自愿选择邮寄方式收取个人证书。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2020年度尚未领取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的考生,以及2021年度尚未领取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考生。
二、申请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为集中受理考生提交申请时间。超过申请时限的,请考生按照原领取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相关通知要求自行前往政务服务窗口领取(通知文件网址:http://czj.dg.gov.cn/ztzl/hjfw/ywbl/)。
三、申请途径
考生需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申请办理,网址:http://gdrsks.oumakspt.com:82。登录网址后进行身份认证,选择登录证书邮寄服务。具体流程如下:
(一)登录系统,选择办理业务第8项证书邮寄,点击进入。
(二)点击右侧下拉菜单,拉到最后会计考试项目,点击“选择”项。
(三)提交申请(注:考生身份确认后,出现“提交申请”按键,非考生无法显示“提交申请”按键)。
(四)其他事项
1.受理时效:网上申请的证书将于申请成功后10个工作日内交东莞市邮政局投递。
2.注意事项:证书“申请邮寄”成功后,考生无需到各报名点所在地的市直或各镇街(园区)财政分局领取,两种申领方式只能选择其一;如在寄送途中发生丢失或证件毁损等意外,由考生自行到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办理遗失补办手续。
3.支付方式:邮资到付(邮资费用由邮政送件人员直接向考生收取)。
4.联系电话:0769-22995502。
东莞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27日
原文地址:http://czj.dg.gov.cn/ztzl/hjfw/tzgg/content/post_36961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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