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考生: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0]17号)规定,现将我区2020年初、中级资格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考试时间和时长调整安排
(一)初级资格。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日期调整为2020年8月29日至9月4日,9月9日至10日,分两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8月29日至9月4日 9月9日至9月10日 |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二)中级资格。中级资格考试日期仍为2020年9月5日至7日,共3批次,各科目考试时间及时长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9月5日至7日 |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
13:30-15:45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关于考务日程调整安排
(一)初级资格
1.2020年8月17日至8月28日,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
2.2020年8月29日开始组织考试。
3. 2020年9月30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初级资格成绩。
4.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各区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初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相关工作,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二)中级资格。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不作调整,仍按《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0〕8号)规定执行。
关于会计资格考试退费安排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时间作调整。已在禅城区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如因考试时间推迟无法参加本年度考试的,本人可前往禅城区财政局会计科申请办理退费(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2号楼506室),需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银行缴费证明原件(第三方支付平台缴费可打印缴费明细);
3、申请人本人收款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1份;
4、《佛山市禅城区收入退库申请书》(现场填写);
5、申请人退库申请(现场填写);
6、如委托他人代办退费,除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外,还需委托书原件1份。
(二)会计初级资格退费申请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至24日,工作日早上8:3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不予受理。考生一经提交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退费申请后,将无法参加本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应慎重决定是否申请会计初级资格考试退费。
(三)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时间未作调整,不作退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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