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时间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财会〔2020〕39号
各有关考生: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0〕17号)规定,现将我市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有关事项调整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试时间和时长调整安排
(一)初级资格。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日期调整为2020年8月29日至9月4日,9月9日至10日,分两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8月29日至9月4日 9月9日至9月10日 |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二)中级资格。中级资格考试日期仍为2020年9月5日至7日,共3批次,各科目考试时间及时长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9月5日至7日 |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
13:30-15:45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三)高级资格。高级资格的《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间及时长不变,仍为2020年9月6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二、关于考试退费安排
(一)初级资格考试退费安排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时间作了调整,考生如因考试时间推迟无法参加本年度考试的,可以申请办理退费,申请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至24日,逾期不予受理。
如需申请退费的考生请于工作日携带有关资料到深圳会计进修学院松园分教点(地址:松园路松园北街38号3栋5楼,电话:25595033)进行现场办理。退费需提供的资料:考生报名信息表、退费申请书、缴费通知单、付款凭证、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信息。我局自收到退费申请并复核无误后,按退费流程办理退费,费用将于申请时间结束后90日内退还考生。
重要提示:会计初级资格退费考生一经提交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退费申请后,将无法参加本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应慎重决定是否申请会计初级资格考试退费。
(二)中、高级资格考试退费安排
因会计中、高级资格考试时间未作调整,不作退费安排。
三、其他事项
(一)初级资格
1.2020年8月17日至8月28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准考证。
2.2020年9月30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初级资格成绩。
3.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组织我市初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具体复核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深圳市财政局官网、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微信公众号)和深圳市会计学会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
(二)中、高级资格
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不作调整,仍按《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0〕8号)规定执行。
深圳市财政局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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