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工作流程
各相关人员: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存在损坏或遗失等情况,要求办理补(换)发证书的,由个人向宣城市会计考办书面提出要求补(换)发证书的申请,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有国家统一刊号的市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或被损坏的证书原件;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见附件);
3.归入个人档案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和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上述材料请于每年度9月30日—10月15日工作日内,提交市会计考办审核、上报。办理地址:市财政局会计科(状元南路36号)
责编:zp032348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
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高级职称护士资格证初级护师主管护师住院医师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中医助理医师中西医医师中西医助理口腔执业医师口腔助理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公卫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内科主治医师外科主治医师中医内科主治儿科主治医师妇产科医师西药士/师中药士/师临床检验技师临床医学理论中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