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辅助呼吸的操作要领
人工辅助呼吸是复苏过程的另一重要内容。实施人工辅助呼吸时首先呼吸道的通畅,故应防止舌后坠,消除呼吸道的梗阻,应循以下要领:
1.成托下颌,头后仰,以消除由于舌后坠所致的呼吸道梗阻,也可放置气管插管。
2.操作者以拇指示指捏闭病人鼻孔,深吸一口气,对准病人口部用力吹入。
3.以约每5秒钟1吹气一次的频率进行。
4.吹气中应注意阻力是否过大,病人胸廓是否起伏,如阻力不大,病人胸廓有起伏,说明辅助呼吸有效。
复苏后的处理
复苏后处理是一长期生命支持过程。心肺复苏后常常循环功能不稳定,呼吸功能还存在不同程度障碍,甚至仍未恢复。因此,多器官功能不全综合征或多器官功能衰竭以及缺氧性脑损害是复苏后治疗的主要内容。
一、维持有效呼吸
对自主呼吸已经恢复者,应对呼吸系统详细检查,以便早期处理。自主呼吸尚未恢复或通气功能有障碍者,需行机械通气,定期血气分析,调节各呼吸参数,以维持PaO2在100mmHg以上,PaCO2在25~35mmHg,pH接近正常。良好的氧合,对心、脑功能的恢复十分重要,要注意预防和治疗低氧血症。
二、循环功能的稳定
(一)重症病人应监测ECG、动脉压、CVP及尿量时应放置Swan—Ganz漂浮导管监测PCWP和心排出量以指导临床治疗。
(二)复苏后期可能仍需要应用某些药物来支持功能,其目的是为了给其他更重要的治疗措施创造条件。
三、保持肾功能
(一)维持循环稳定,保证肾脏的灌注压。
(二)尽量避免应用使肾血管收缩及损害肾功能的药物。
(三)纠正酸中毒及使用肾血管扩张药物。
(四)监测肾功能:每小时尿量、血尿素氮、血肌酸及血、尿电解质。
四、脑复苏
由于脑组织的代谢率高,耗氧量大,且脑组织本身能量储备有限,故脑组织在心跳骤停后常易受损,且恢复较难。在复苏过程中应随时监测,如有体温升高、肌张力亢进、痉挛、抽搐、或惊厥,说明脑组织已有缺氧性损伤,应开始脑复苏。脑复苏主要目的是防止或缓解脑组织肿胀及脑水肿,具体措施为脱水、降温、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
(一)脱水
脱水应以减少细胞内液和血管外液为主,而血管内液不仅不应减少和浓缩,还应保持正常高于正常并适当稀释。脱水应以增加排水量来完成,不应使入最低于代谢需要。
(二)降温
当心脏停搏时间较长,病人体温、肌张力升高时,应予降温,以脑部为重点,可戴冰帽,将冰袋置于腋窝、腹股沟、颈侧等大血管部位,可以达到全身降温目的,一般将体温降至33~35℃。低温可使代谢率下降,耗氧量降低,从而保护组织细胞的功能。
(三)肾上腺皮质激素
肾上腺皮质激素可以预防神经组织的水肿,可早期使用,一般3~4日可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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