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高考

各地资讯
当前位置:考试网 >> 成人高考 >> 专升本辅导 >> 民法 >> 文章内容

报考指南

招生简章

点击排行

2017年成人高考民法物权复习考点(三)

来源:考试网  [ 2016年12月7日 ]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

  1.期限届满

  承包经营权期限届满的,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但是,若承包人不继续承包的,或者依照法律规定承包人不能继续承包的,则承包经营权归于消灭。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2.承包人放弃承包权的——交回承包土地的

  3.提前收回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小编推荐>>> 2016年成人高考成绩查询时间|入口 2016年成人高考录取查询时间及入口

  2016年成人高考录取分数线|公布时间  2016年成人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历年成人高考真题及答案 

  全国各省教育考试院成人高考网上报名系统_招生管理联系方式 2017年成人高考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成人高考VIP班辅导招生:精讲班+冲刺班+模考班+内部资料班+考试不过第二年免费重学,考试大纲全面解析,教材各章节重点知识模块化讲解,最高性价比课程。拥有全面系统的学习内容,且包含学习所需的基本服务。章节重点模块化讲解、课堂练习检测;课后习题全面巩固,10小时高度概括重点难点。立即报名>>>

  统一服务热线:4000-525-585、进入联系通道

责编:jiaojiao95
  • 学历考试
  • 会计考试
  • 建筑工程
  • 职业资格
  • 医药考试
  • 外语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