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我院成人教育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成人教育招生工作。
第三条 我院成人教育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院招生部委代码:13688;浙江省招生代码:417
第六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绍兴市
第七条 办学类型: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高起专
第三章 招生简况
第九条 招生专业
理科专业:快递运营管理、智能监控技术应用、物联网应用技术、电信服务与管理、软件技术、移动通信技术、移动应用开发、通信工程设计与监理、光通信技术、通信技术、通信系统运行管理
文科专业:市场营销、工商企业管理、金融管理、快递运营管理
第十条 招生对象:参加2017年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
第十一条 学习形式:函授
第十二条 学费标准:按浙江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公布的浙江省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标准执行。理科学费3300元/学年,文科学费2970元/学年。
第十三条 学历证书:学生毕业后获得由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的全国成人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5-88333357
2、传真:0575-88333357
3、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亭山路474号
4、邮政编码:312016
5、E-mail地址:cjxy@zptc.cn
6、院校网址:http://www.zptc.cn
7、学校招生网址:http://cjxy.zptc.cn/
8、学校招生工作负责领导:张航东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符合报考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在招生计划许可的情况下,各专业招生人数可视成人高考上分数线人数和学校办学资源而定,且专业之间可适当调剂。
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无,默认英语。
第十八条 男女比例:男女不限。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章程中所涉“我院”、“学院”等文字均指浙江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十条 我院以往的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若本章程与国家或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对于招生章程未尽事宜,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执行,由学院负责解释。
二〇一七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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