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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2016年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来源:复旦大学    [ 2016年5月31日 ]  【

 复旦大学2016年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为了保证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复旦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章程。

  一、复旦大学2016年成人高考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全国成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精神和教育部批准的上海市成人招生动态管理的方案执行。全部在上海地区招生。

  二、复旦大学2016年成人高考报考条件

  1. 报考高起本的考生应具有高中(含中专、职校、技校)毕业文凭或同等学力证明;

  2. 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的毕业证书;

  3. 报考医学门类的考生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应当取得省、市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报考药学专业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 每年春季毕业的本市高校应届生凭就读学校证明报考(此项政策以《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为准)。

  三、复旦大学2016年成人高考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为每年8月中旬左右,具体安排请关注我院招生网站www.cce.fudan.edu.cn。

  2.报名方式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①网上报名阶段:考生访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址www.shmeea.edu.cn或www.shmeea.com.cn,注册并登陆成人高考报名网站,按要求输入基本信息、填报志愿和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②现场确认阶段:已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带好相关证件和证明到复旦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四平路院区(杨浦区四平路1931号,近国权路)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缴费、拍摄数码照片和信息确认手续。

  现场确认须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本人身份证;2.学历证书;3.符合加分政策的有关证明或证书;4.非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须带好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或上海居住证(含临时居住证);5.报考护理学、药学专业的考生必须带上本人工作证(可证明目前从事岗位)或单位工作证明,报考护理学的考生还需带上执业资格证书。

  四、复旦大学2016年成人高考入学考试时间

  每年10月中下旬(双休日)举行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具体安排请关注我院招生网站:www.cce.fudan.edu.cn

  五、复旦大学2016年成人高考加分政策

  (一)上海市加分政策

  我校认可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中的有关录取加分投档政策,具体加分条件和享受分值到我院网站查询。

  (二)复旦大学校内加分政策

  1.对下列人员执行复旦大学校内加分政策

  ①符合《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中的录取加分政策条件者(少数民族加分、侨胞加分项目除外);

  ②近4年内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毕业生者;

  ③近4年内获得区、县级(含)以上优秀志愿者;

  ④各级企、事业单位先进工作者;

  ⑤区、县级(含)以上企、事业单位单项技能奖获得者(确认时需另附单位推荐);

  ⑥在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奖者;

  凡成人高考成绩(含上海市政策加分)达到我校提档线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加5分;上述加分不得累加。

  2. 办理程序

  ①符合校内加分第一条规定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年龄加分的考生可免申请,系统自动加分)直接填写《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照顾政策加分申请表》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办理确认手续;

  ②符合校内加分其余条件者的考生可于现场确认时携带加分报名表格(我院网站下载)、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办理确认手续。

  以上政策加分未经确认者不予加分。拟加分名单将于录取前在我院网站上公示,并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复旦大学2016年成人高考录取原则

  1.录取工作在复旦大学成人招生领导小组的直接指导下,全程接受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复旦大学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实行网上录取;

  2.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在同分情况下,按志愿顺序录取;

  3.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4.专升本“英语”专业、高起本“英语”专业在统考科目中“英语”单科成绩达到一定要求的基础上,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说明:为有效利用教学资源,录取数少于30人时不独立开班,学校将根据考生志愿进行调剂录取。

  七、新生复查

  开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及违纪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进行前置学历复核,审核未通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文凭与学位

  1.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可获得国家承认的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复旦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列出的专业不包含培养方向。

  2.取得本科毕业文凭,并符合《复旦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者,可按规定申请授予复旦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士学位。文凭样张见相关页面。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有关各招生专业的详细情况,可以通过下列途径了解:

  1.复旦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站:www.cce.fudan.edu.cn

  2.复旦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热线:021-65643872、65642277;

  地址: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文科楼101室(近国年路)

  3.复旦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电子邮箱:fdczb@fudan.edu.cn

  4.高复班电话:65643428(国年路272号)

  5.招生监督投诉电话:65642212

  本章程解释权归复旦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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