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工作时间、地点:12月11日至12月29日在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西宁市五四西路33号)进行录取工作。其中12月11日至12月14日各招生院校根据各专业上线情况在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网进行计划调整,提交录取方案;12月15日至12月22日省招办按调整后的招生专业计划、考生志愿投档录取;12月25日至12月29日进行服从调剂投档录取。
(二)录取安排: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12月11日前省招办将各专业上线考生统计数、录取系统远程登录用户名及密码告知各招生院校,各招生院校根据各专业上线情况提前做好计划调整录取方案,并通过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网上传专业计划调整录取方案,省招办审核通过后执行投档。各招生院校需要增加招生计划的须在12月25日前完成。
(三)录取期间联系方式:
值班电话:0971-6303983(兼传真)
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971-6304873
纪检监察、宣传咨询组联系电话:0971-6304877
高校联络及录检组联系电话:0971-6303983
调档计划组联系电话:0971-6303983
网络技术组联系电话:0971-6321103
后勤保障组联系电话:0971-6300485
录取程序和规则
青海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委的领导下,由省招办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具体组织实施。
各招生院校根据各专业上线情况在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http://czjh.chsi.com.cn)进行计划调整,提交录取方案,经省招办录取领导小组同意后执行。
省招办按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和录取方案向各招生院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各招生院校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提出新生拟录取名单,由省招办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各招生院校下载考生电子档案建档,并按审核后的录取名单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对因开班名额不足停止招生而未被报考院校录取的合格考生,该院校在退档的同时负责做好考生的解释说明工作,由省招办统一进行调剂录取。
省招办将根据招生政策对录取名单进行审核,监督各招生院校录取工作中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的情况,及时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对已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不得改换专业。
录取结束后,省招办负责向各招生院校寄送录取新生名册。
参考通知:2017年青海成人高考录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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