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艺术类专业生源质量,依据《关于印发辽宁省2017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17]19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加试专业
凡2017年报考我院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等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美术加试。
二、加试科目及分值
素描(100分)
三、加试地点及时间
1、加试地点:学院艺学楼
2、加试时间:
日期 |
素描 |
10月14日 |
10:00-12:00 |
四、考生须知
1、考生应在8:30分到学院美术加试报到处(学院艺学楼一楼)报名,办理加试报名手续。
2、考生报名时须上交: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考生报名登记表》复印件一份,近期同一底版免冠一寸照片2张。
3、考生需自带绘画工具(学院提供画架)。
五、学院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88号
电话:024-88792168 024-88792006
考生来学院路线:
1、沈阳北站:乘地铁2号线,在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站下车,换乘180公交车在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下车即到。
2、沈阳站:乘地铁1号线在青年大街站换2号线,在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站下车,换乘180公交车在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下车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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