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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省成人高考网上录取工作程序及要求

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2014年12月1日 ]  【

  广东省2014年成人高考录取程序

  网上录取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各院校严格按网上操作办法(详见《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系统操作手册》,可在广东省招生办网上下载)及2014年广东省成人高等学校录取工作日程(见附件1)进行阅档和录取, 广东省招生办网址为:http://www.ecogd.edu.cn/cges。

  (二)核对本校招生计划。若发现公布的计划与系统中的计划不一致,请及时与省招生办计划审核组联系。

  (三)计划总数的调整。凡涉及到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的总计划调整,均安排在各录取批次的第一次批量投档前进行。具体办理步骤为:

  1.院校根据模拟录取及报到当日查看生源情况,尽快制定计划调整方案。按照教育部招生计划管理的有关规定,专科升本科未完成的计划可调整到专科,不能调整到高起本。未完成的非脱产计划不能调整为脱产计划。专科未完成的计划不能调整到本科。

  2.省外招生院校可根据生源情况于每批次报到前向本省教育厅计划主管部门提出计划调整申请,并在互联网上通过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网上调整系统”得到批复后,再由院校自行通过“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系统”提出专业计划的调整。

  3.省内招生院校必须在各录取批次报到当日10:00前,将盖有院校公章的“成人高校招生生源计划调整申请表”(见附件2)交录取场审核组(1204房)。院校于计划调整当天14:30前在录取系统上根据录取场领导小组审定核准的计划调整数调整好各专业的预执行计划数,并上传给省招生办审核。本批次招生计划调整时,院校可先将计划调整到某一专业,经审核组在网上核对无误后,再由院校视各专业生源情况自行调整到相关专业。

  4.各高校必须在各录取批次报到当日17:00前在录取系统上查看计划调整的结果与批复意见,以便省招生办技术组在19:00依据调整后的最终计划数进行投档。

  5.第二志愿投档后,一律不再办理增加计划的手续。

  (四)专业间计划调整。层次计划总数不变,但专业间生源不平衡需进行同层次或同专业属性内的专业计划调整时,不需填写“成人高校招生生源计划调整申请表”,由院校参见录取工作日程,在投档前自行在录取网上进行调整,但原则上不能调整为零。招生院校要注意在网上查看批复结果。

  省招生办在录取网上审批专业计划后,院校一定要使用院校端系统进行下载计划的操作。网上计划调整出现问题,请及时与录取场审核组联系,网上计划调整联系电话:020-38627885。

  (五)各招生院校已公布的招生计划,如有考生报考,且达到录取条件的,必须录取,不得取消招生计划。如生源不足以开班的,各招生院校必须妥善处理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以未能开班为由对考生进行退档。否则,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解决。

  (六)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必须对考生进行加试。各招生院校须在11月21日之前将加试合格考生成绩库以及加盖公章的考生成绩上报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邮箱:ksy1204@163.com),其中:加试合格考生成绩库按招生层次、科类分类列表,以院校代码+招生层次分别命名,以xls文件格式呈报,格式为:加试合格考生的考生号、考生姓名和术科具体成绩,按考生号从低到高排序;加盖公章的考生成绩名单按院校名称+招生层次命名,招生院校在提交考生成绩名单的同时,须提交术科考试的满分值及合格分值的文字说明。

  为加强成人高校的录取审核,保证艺术类、体育类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所报考的招生院校术科加试合格信息,将在考生电子档案基本信息的备注栏以及录取名册的备注栏中呈现,省招生办将依据院校上报的术科考试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录退,录取过程中,招生院校不得降低术科考试的合格标准。生源不足的院校如认可其他院校术科成绩时,可在审阅完考生的电子档案后向省招生办提交录取即视为认可。

  (七)省招生办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对院校提交的拟录取或拟退档考生名单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对认为不合理录取或不合理退档的考生名单退回给院校复议。院校对省招生办退回的复议名单再次审档,确定录取、退档与否后提交给省招生办。根据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需要和我省的实际情况,退回给院校复议的考生档案不超过2次。

  (八)录取名单经省招生办审核录取后,院校联络员到省招生办打印新生录取名册并缴交录取费后办理新生录取名册的盖章手续。

  (九)外省成人高等院校根据广东省招生办核准录取的名单填写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通讯地址可从考生电子档案中查出或打印)并寄发给考生,有派出联络员的外省成人高校,可领取广东省招生办印制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寄发给考生。广东省成人高等学校新生录取通知书由广东省招生办统一印制,并按招生学校实际录取数发放,招生院校加盖本校公章后寄送给考生。

  (十)根据《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体科字〔2014〕111号)要求,招收运动训练专业的院校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拟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后执行。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核准后,于12月31日前报省招生办备案。

  (十一)根据《关于高教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粤价函〔2000〕122号),成人高等学校每录取一名新生向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缴交录取费50元,去年剩余的款项可以继续使用。请各成人高等学校凭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开出的缴款通知书办理缴款手续(也可到附近银行交纳现金)。外省成人高校的缴款通知书,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实际录取数开出后邮寄到学校。未缴纳录取费的,不予办理录取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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