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发(更换)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开具职/执业资格证明流程
一、 可以补发(更换)的证书种类
我省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的25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可以补发(更换)。国家已经取消的部分职业资格考试,不再受理相应的证书补发(更换)申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开具职/执业资格证明。目前共有15项原职业资格考试可开具职业资格证明。
补发(更换)证书所需材料:
1.补发证书。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个人补发(更换)证书申请》(附件1)以及电子照片。
2.更换证书。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交回原证书。
3.开具职业资格证明。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个人申请(内容参照《个人补发(更换)证书申请》)。
备注:《个人补发(更换)证书申请》依据《关于更换补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1997〕85号)要求提供,应写明个人身份信息以及所补证书名称、级别、专业、年份等,无需单位盖章。
电子照片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打印证书信息。照片必须是标准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像素295×413,文件大小应在10KB与30KB之间,底色为白色。补办(更换)2017年及以后年度证书的,申请人无需提供照片,照片信息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查询验证系统数据为准。
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外语成绩单申请补发,应向原发证单位提交以下资料:
1、个人书面申请;
2、身份证原件。
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换发)需要向原发证单位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个人书面申请;
3、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职业资格证书补办(换发)申请表(附件2)。
四、补办《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或《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一)补办范围
我省对2018年及以后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并符合发证条件的人员,不再要求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或《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2018年以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并符合发证条件的人员,丢失《登记表》的可以申请补办。
(二)所需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登记表》1份、一寸免冠证件照1张。
(三)办理流程
1.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或《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点击附件3、4下载),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在相应位置粘贴一寸照片;
2.本人所在单位审核后在“所在单位意见”处加盖公章,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盖章(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可不盖章);
3.到人事考试中心提交办理材料。
办理地点: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二路877号建大大厦1311房间。
证书补办,市人事考试中心每月月末集中收取材料审核,并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申请补发。
附件2: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职业资格证书补办(换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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