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郑重提醒
一、严禁将任何书籍、资料和电子、通信、存储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须存放在考场指定位置,电子产品应切断电源。凡发现严禁物品带至座位,一律按违纪处理。
二、仔细阅读注意事项(题本)和作答须知(答题卡),并按规定书写、填涂本人身份和考试信息。
三、请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
四、本次考试的“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科目实施“卷卡合一”。请应试人员在确认没有印刷问题后,再小心撕下配套答题卡作答试卷。
五、考试结束后,有关部门将组织雷同试卷甄别和相应的违纪认定工作,抄袭者和被抄袭者将同等对待。考试期间,考生有义务保管好自己的答题卡,防止被他人抄袭。
六、《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正式施行。考试过程中向他人非法提供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违法行为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考试监督电话:0531-88597886、考区电话:0531-82568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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