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现对清远市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4人(详见附件)。上述人员均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且所填报和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一、公示时间
2020年3月5日-3月18日(工作日10天)。
二、受理举报部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清远市考生的举报,由清远市人事考试院受理。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社科大楼九楼。
电话:0763-3386385。
三、失信人员查处
公示期间我院集中受理对上述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疫情防控期间特别要求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按照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对上述成绩合格人员的举报、受理、核查、反馈等相关事项通过电话或网络“不见面”办理,避免现场办理相关事项。
附件:清远市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xls
清远市人事考试院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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