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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教材精讲:第二篇第五章第四节

来源:考试网  [2018年1月19日]  【

第四节 防烟分区

  防烟分区是在建筑内部采用挡烟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烟气向同一防火分区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

  划分防烟分区的目的:一是为了在火灾时,将烟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二是为了提高排烟口的排烟效果。防烟分区一般应结合建筑内部的功能分区和排烟系统的设计要求进行划分,不设排烟设施的部位(包括地下室)可不划分防烟分区。

  一、防烟分区面积划分

  设置排烟系统的场所或部位应划分防烟分区。防烟分区不宜大于2000m2,长边不应大于60m。当室内高度超过6m,且具有对流条件时,长边不应大于75m。设置防烟分区应满足以下几个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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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防烟分区应采用挡烟垂壁、隔墙、结构梁等划分。

  2)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3)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规范要求。

  4)采用隔墙等形成封闭的分隔空间时,该空间宜作为一个防烟分区。

  5)储烟仓高度不应小于空间净高的10%,且不应小于500mm,同时应保证疏散所需的清晰高度;最小清晰高度应由计算确定。

  6)有特殊用途的场所应单独划分防烟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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