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建筑防爆
思维导图
学习要求:
熟悉建筑防爆基本原则和措施
掌握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与范围
掌握爆炸危险性厂房、库房的布置要求
了解爆炸危险性建筑的构造防爆知识
掌握爆炸危险环境中电气的防爆措施
1-1 建筑防爆基本原则和措施
1、防爆原则
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基本原则是:控制可燃物和助燃物浓度、温度、压力及混触条件,避免物料处于燃爆的危险状态;消除一切足以引起起火爆炸的点火源;采取各种阻隔手段,阻止火灾爆炸事故的扩大。
2、防爆措施
建筑防爆的基本技术措施分为预防性技术措施和减轻性技术措施。
2-1 爆炸危险性厂房、库房的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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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
1、1 爆炸性气体环境
(1)0级区域(简称0区)。在正常运行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的场所 。
(2)1级区域(简称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
(3)2级区域(简称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
1、2 爆炸性粉尘环境
(1)1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场所。
(2)11区。有时会将积留下的粉尘扬起而偶然出现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场所。
2、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
2、1 爆炸性气体环境
(1)按释放源的级别划分。
1)存在连续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0区。连续级释放源是指预计长期释放或短时频繁释放的释放源。
2)存在第一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1区。第一级释放源是指预计正常运行时周期或偶尔释放的释放源。
3)存在第二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区。第二级释放源是指预计在正常运行下不会释放,即使释放也仅是偶尔短时释放的释放源。
2、2 根据通风条件调整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当通风良好时,应降低爆炸危险区域等级 ;当通风不良时应提高爆炸危险区域等级。
2)采用局部机械通风降低爆炸危险区域等级
3)在障碍物、凹坑和死角处,应局部提高爆炸危险区域等级。
4)利用堤或墙等障碍物,限制比空气重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扩散,可缩小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
3、总平面布局
1)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库房宜独立设置,并宜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其承重结构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框架、排架结构。
民用建筑
重要公共建筑
甲类厂房
≥50m
≥25m3)防爆厂房宜单独设置,如必须与非防爆厂房贴邻时,只能一面贴邻,并在两者之间用防火墙或防爆墙隔开。相邻两个厂房之间不应直接有门相通,以避免爆炸冲击波的影响。
4、办公室、休息室
甲、乙类厂房内不应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当办公室、休息室必须与本厂房贴邻建造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烧体防爆墙隔开和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甲、乙类仓库内严禁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并不应贴邻建造。
5、有爆炸危险的部位
1)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部位,宜设置在单层厂房靠外墙的泄压设施或多层厂房顶层靠外墙的泄压设施附近。
2)单层厂房中如某一部分为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要求甲、乙类生产部位靠外墙设置。
3)生产、使用或储存相同爆炸物品的房间,应尽量集中在一个区域。性质不同的危险物品的生产应分开,如乙炔与氧气必须分开。
6、其他平面和空间布置
厂房内不宜设置地沟,必须设置时,其盖板应严密,采取防止可燃气体、可燃蒸气及粉尘、纤维在地沟积聚的有效措施,且与相邻厂房连通处应采用防火材料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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