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泡沫液和系统组件(设备)现场检查
知识点:泡沫液的现场检验
泡沫液进场,需要现场取样留存,以待日后需要时送检。
留存泡沫液的储存条件——
《泡沫灭火剂》(GB 15308-2006)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2010)
1.检查内容及要求
泡沫液符合下列之一需要送检:
(1)6%型低倍数泡沫液设计用量≥7.0t;
(2)3%型低倍数泡沫液设计用量≥3.5t;
(3)6%蛋白中倍数泡沫液最小储备量≥2.5t;
(4)6%合成中倍数泡沫液最小储备量≥2.0t;
(5)高倍数泡沫液最小储备量≥1.0t;
(6)合同文件规定的需要现场取样送检的泡沫液。
2.检测方法
对于取样留存的泡沫液,进行观察检查和检查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及产品出厂合格证即可;对于需要送检的泡沫液,需要按现行国家标准《泡沫灭火剂》(GB 15308-2006)的规定对相关参数进行检测。
检测:发泡性能和灭火性能,
内容:发泡倍数、析液时间、灭火时间、抗烧时间。
知识点:泡沫灭火系统组件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主要包括:
组件的外观质量检查、
性能检查、
强度和严密性检查等。
(一)系统组件的外观质量检查
检查内容及要求
(1)需要检查的系统组件:泡沫产生装置、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液储罐、泡沫消防泵、泡沫消火栓、阀门、压力表、管道过滤器、金属软管等。
(2)组件要求:(观察检查和手动检查)
①无变形损伤;
②外露非机械加工表面保护涂层完好;
③无保护涂层的机械加工面无锈蚀;
④所有外露接口无损伤,堵、盖等保护物包封良好;
⑤铭牌标记清晰、牢固;
⑥消防泵运转灵活,无阻滞,无异常声音;
⑦高倍数泡沫产生器用手转动叶轮灵活;
⑧固定式泡沫炮的手动机构无卡阻现象。
(二)系统组件的性能检查
1.检查内容及要求
(1)需要检查的系统组件。与外观质量检查的东西相同。
(2)组件要求:
①规格、型号、性能——
《泡沫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GB 20031-2005)
②有复验要求或施工方、建设方等对组件质量有疑义时,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复验,由监理负责抽样,具体复验结果要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2.检测方法
一般情况下,检查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和产品出厂合格证。
复验时,按照《泡沫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GB 20031-2005)等相关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
(三)系统组件的强度和严密性检查
1.检查内容及要求
(1)需要检查的系统组件。
对阀门的质量要求高——强度和严密性进行试验。
(2)需要达到的要求。
①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要采用清水进行,
强度试验=公称压力的1.5倍;
严密性试验=公称压力的1.1倍;
(公称压力是指允许的最高工作压力,在此压力下,管路或容器能正常工作。)
②试验压力在试验持续时间内要保持不变,且壳体填料和阀瓣密封面不能有渗漏;
③阀门试压的试验持续时间≥下表的规定;
阀门实验持续时间
公称直径DN(mm) |
最短实验持续时间(s) | ||
严密性实验 |
强度实验 | ||
金属密封 |
非金属密封 | ||
≤50 |
15 |
15 |
15 |
65~200 |
30 |
15 |
60 |
200~450 |
60 |
30 |
180 |
④试验合格的阀门排水吹干。
⑤密封面涂防锈油,关闭阀门,封闭出入口,做明显标记。
2.检测方法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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