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
一、单多层民用建筑
二、高层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
一、单多层民用建筑
下列公共建筑的室内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包括首层扩大封闭楼梯间) 或室
外疏散楼梯:
(1) 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
(2) 旅馆;
(3) 超过 2 层的商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
(4) 设置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且建筑层数超过 2 层的建筑;
(5) 超过 5 层的其它公共建筑。
地下、半地下建筑(室) 安全出口和房间疏散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 2 个。
当平面上有 2 个或 2 个以上防火分区相邻布置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 1 个
通向相邻分区的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必须有 1 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2) 使用人数不超过 30 人且建筑面积小于等于 500 ㎡的地下、半地下建筑(室) ,其直通室外的金属竖向梯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
(3) 房间建筑面积小于等于 50 ㎡,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 15 人时,可设置 1 个疏散门;
(4)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 2 个,其中每个厅室或房间的疏散门不应少于 2 个。
一个房间相邻 2 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5m;当其建筑面积小于等于 50 ㎡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 15 人时,可设置 1 个疏散门;
(5) 地下商店和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地下建筑(室) ,当地下层数为 3 层及 3层以上或地下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 10m 时,应设置防烟楼梯间;其它地下商店和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地下建筑,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应符合表 35 规定
表 35 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
|
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 |
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 | ||||||
|
|
|
散门 |
|
|
|
散门 |
|
名称 |
|
|
|
|
|
|
|
|
|
耐火等级 |
|
|
耐火等级 |
| |||
|
|
|
|
|
|
|
|
|
|
一、二级 |
|
三级 |
四级 |
一、二级 |
|
三级 |
四级 |
|
|
|
|
|
|
|
|
|
托儿所、幼儿园 |
25 |
|
20 |
- |
20 |
|
15 |
- |
|
|
|
|
|
|
|
|
|
医院、疗养院 |
35 |
|
30 |
- |
20 |
|
15 |
- |
|
|
|
|
|
|
|
|
|
学校 |
35 |
|
30 |
- |
22 |
|
20 |
- |
|
|
|
|
|
|
|
|
|
其它民用建筑 |
40 |
|
35 |
25 |
22 |
|
20 |
15 |
|
|
|
|
|
|
|
|
|
1.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的观众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和阅览室等,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大于 30m。
2.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本表规定增加 25%。
3.房间内任一点到该房间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距离计算:住宅应为最远房间内任一点到户门的距离,跃层式住宅内的户内楼梯的距离可按其梯段总长度的水平投影尺寸计算。
(2) 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或在首层采用扩大封闭楼梯间。
当层数不超过 4 层时,可将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小于等于 15m 处;
(3) 房间内任一点到该房间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表 35 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
建筑中的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以及房间疏散门的各自总宽度应经计算确定。
安全出口、房间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0.9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1.1m;不超过 6 层的单元式住宅,当疏散楼梯的一边设置栏杆时,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m。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度不应小于 1.4m,且紧靠门口内外各 1.4m 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室外疏散小巷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3m,并应直接通向宽敞地带。
学校、商店、办公楼、候车(船) 室、民航候机厅、展览厅、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民用建筑中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以及房间疏散门各自总宽度,应按下列规定经计算确定:
1) 每层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以及房间疏散门的每 100 人净宽度不应小于表36 的规定;
当每层人数不等时,疏散楼梯的总宽度可分层计算,地上建筑中下层楼梯的总宽度应按其上层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
地下建筑中上层楼梯的总宽度应按其下层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
首层外门的总宽度应按该层或该层以上或以下人数最多的一层人数计算确定,不供楼上或楼下人员疏散的外门,可按本层人数计算确定。
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和房间疏散门每一百人的净宽度(m) | ||||
|
|
|
|
|
|
楼层位置 |
|
耐火等级 |
|
|
|
|
| |
|
一、二级 |
三级 |
四级 | |
|
| |||
|
|
|
|
|
|
地上一、二层 |
0.65 |
0.75 |
10 |
|
|
|
|
|
|
地上三层 |
0.75 |
10 |
- |
|
|
|
| |
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各层 |
10 |
1.25 |
- | |
|
|
|
| |
与地面出入口地面的高差不 |
0.75 |
- |
- | |
超过 10m 的地下建筑 | ||||
|
|
| ||
|
|
|
| |
与地面出入口地面的高差超 |
10 |
- |
- | |
过 10m 的地下建筑 | ||||
|
|
| ||
|
|
|
|
|
(3) 首层外门的总宽度应按该层或该层以上人数最多的一层人数计算确定,不供楼上人员疏散的外门,可按本层人数计算确定;
(4) 录像厅、放映厅的疏散人数应按该场所的建筑面积 1 人/㎡计算确定;其它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人数应按该场所的建筑面积 0.5 人/㎡计算确定;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不宜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金属栅栏,当必须设置时,应有从内部易于开启的装置。
窗口、阳台等部位宜设置辅助疏散逃生设施。
地下室与地上层的共用楼梯间,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将地下、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的连通部位完全隔开,并应有明显标志。
建筑疏散用的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宜靠外墙设置;
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
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他障碍物;
不应敷设可燃气体或甲、乙、丙类液体管道。
如封闭楼梯间不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则应按防烟楼梯间的要求设置。
自动扶梯和电梯——不应作为安全疏散设施。客、货电梯宜设置独立的电梯间,不宜直接设置在营业厅内。
用于防火分隔的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同防火分区通向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的开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13m。室外开敞空间除用于人员疏散外不得用于其他商业或可能导致火灾蔓延的用途,其中用于疏散的净面积不应小于 169 ㎡。
(2) 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内应设置不少于 1 部直通地面的疏散楼梯。当连接下
沉式广场的防火分区需利用下沉式广场进行疏散时,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不应小于任一防火分区通向室外开敞空间的设计疏散总净宽度。
(3) 确需设置防风雨棚时,防风雨棚不应完全封闭,四周开口部位应均匀布置,开口的面积不应小于室外开敞空间地面面积的 25%,开口高度不应小于 1.0m;开口设置百叶时,百叶的有效排烟面积可按百叶通风口面积的 60%计算。
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建筑面积乘以面积折算值和疏散人数换算系数计算。地上商店的面积折算值宜为 50%-70%,地下商店的面积折算值不应小于 70%。疏散人数的换算系数(人/㎡) :地下一层和地上一、二层为 0.85,地上三层为 0.77,地上四层为 0.60。
歌舞厅的封闭楼梯间,除应符合疏散用的楼梯间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封闭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措施与其他走道和房间隔开。
(2) 除楼梯间的门之外,楼梯间的内墙上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3) 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4) 当不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防烟楼梯间的要求设置。
歌舞厅如设置室外楼梯,则其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 1.10m;
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0.90m,倾斜角度不应大于 45°;
楼梯段和平台均应采取不燃材料制作,平台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1.00h,楼梯段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0.25h;
通向室外楼梯的门宜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室外开启;
除疏散门外,其楼梯周围 2m 内的墙面上不应设置其他门窗洞口,疏散门不应正对楼梯段。
歌舞厅如设置防烟楼梯间,除应符合疏散用的楼梯间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不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楼梯间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规定设置防烟或排烟设施、应急照明设施。
(2) 在楼梯间入口处应设置防烟前室、开敞式阳台或凹廊等。
(3) 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6 ㎡。
(4) 疏散走道通向前室以及前室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5) 除楼梯间门和前室门外,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内墙上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6) 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前室内,形成扩大的防烟前室,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措施与其他走道和房间隔开。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
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高级职称护士资格证初级护师主管护师住院医师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中医助理医师中西医医师中西医助理口腔执业医师口腔助理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公卫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内科主治医师外科主治医师中医内科主治儿科主治医师妇产科医师西药士/师中药士/师临床检验技师临床医学理论中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