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保理业务司法解释建议稿专家论证研讨会在上海成功召开,本次会议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承办。会议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主审法官丁俊峰,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韩强,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朱晓喆、副教授李宇,黑龙江高院原审监庭副庭长、博士刘生亮以及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博士后、研究员林海权等相关专家对保理业务司法解释建议稿进行论证和研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邮储银行、平安银行、北京银行、东亚银行(中国)共14家常委单位代表,以及中国银行业协会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中国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白瑞明出席会议并致辞。中银协保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交易银行部供应链金融处副处长徐榕华和中银协协调服务一部副主任郭晓蕾分别主持会议。
白副秘书长在致辞中指出,长期以来,我国保理业务领域没有专门的法律制度。随着《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银行保理融资业务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3〕35号)和《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监5号令)的出台,保理相关法律制度的空缺得以弥补,但行业监管文件在司法审判中尚不具备法律效力,涉及保理业务的核心法律问题仍未得以解决。虽多地法院都进行了有益尝试,但对于一些新的个性问题,仍存在一定的困难。为此,保理委员会积极组织成员单位业务和法务专家,经过两天紧张的封闭写作,形成今天用于论证和研讨的保理业务司法解释建议稿。他希望借此机会,能够进一步加强法律机构和商业银行之间的沟通和交流,集合大家的智慧和经验为建立健全中国保理司法制度贡献力量,以此推动我国保理业朝着更加规范、更加稳健的方向快速发展。
丁法官在讲话中用“三新二意”概括总结了本次研讨会。“三新”是指,一是形式新颖,全方位立体式征求学界、行业界等各方意见,集思广益;二是角度新颖,以保理司法解释的形式,探求行业规则规范,推动保理行业健康发展;三是内容新颖,实现跨行业、跨界的交流与沟通,完善行业信息。“二意”是指,一是对中国银行业协会以及承办本次会议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表示感谢;二是要全心全意地做好工作,为保理业未来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
本次会议与会代表积极参与、踊跃发言,对本次司法解释建议稿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并深入交流了保理业务中存在的法律困惑,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将继续围绕会员单位的发展诉求,紧跟行业发展动态,以自律、维权、协调、服务四大职能为己任,充分发挥好平台桥梁作用,推动保理业良好有序发展。
中国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白瑞明致辞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主审法官丁俊峰致辞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交易银行部供应链金融处副处长徐榕华主持会议
大会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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