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1)合同的变更
根据《合同法》,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变更,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主体的变更属于合同的转让。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合意的体现,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定变更不需要取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手续。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合同的变更,仅对变更后未履行的部分有效,对已履行的部分无溯及力。
(2)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转让,即合同主体的变更,指当事人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合同的转让分为债权转让、债务承担和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三种。
1)合同债权的转让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无须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对债务人而言,债权人权利的转让,不得损害债务人的利益,不应影响债务人的权利。
《合同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下列情形的债权不得转让:
①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主要指基于当事人特定身份而订立的合同,如出版合同、赠与合同、委托合同、雇用合同等;
②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③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合同债务的承担
债务人与第三人协议转让债务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3)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
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移转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发生(如企业法人分立、合并),也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行为而发生。
【多选】根据《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类型有( )。
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B.显失公平的合同
C.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编造虚假或歪曲的事实而订立的合同
D.合同一方当事人采用违法手段,威胁对方与自己订立的合同
E.乘人之危的合同
【答案】ABCDE
【解析】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后,基于法定的理由,向法院或仲裁机关请求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类型主要包括:(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显失公平的合同。(3)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4)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5)乘人之危的合同。
资料来源考试网校老师主讲教材精讲班课程,完整讲义下载进入个人中心>>
考试网校还为各位考生们准备了银行从业考试题库,下载焚题库APP——银行从业资格考试——题库——做题,包括章节练习、每日一练、模拟试卷、历年真题、易错题等,可随时随地刷题。【在线做题>>】【下载APP掌上刷题】
VIP班 |
教材精讲班 | 槐俊升 | 考点强化班 | ||
基础班 |
教材精讲班 | 柳豆豆 | 考点强化班 |
不想错过2020年银行从业考试信息,加入银行从业考试群:230102073,获取银行从业资格考试相关信息通知,课程咨询交流,老师为你解疑答惑、协助报名,助力银行从业考试。
QQ扫码,快速加群!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
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高级职称护士资格证初级护师主管护师住院医师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中医助理医师中西医医师中西医助理口腔执业医师口腔助理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公卫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内科主治医师外科主治医师中医内科主治儿科主治医师妇产科医师西药士/师中药士/师临床检验技师临床医学理论中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