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从业资格考试

当前位置:考试网 >>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 >> 银行资格初级 >> 法律法规 >> 辅导资料 >> 文章内容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辅导资料:婚姻法

来源:考试网  [2018年1月26日]  【

  第四节 婚姻法和继承法(新增)

  一、婚姻法

  (一)婚姻法的概念

  婚姻法是规定婚姻家庭关系的发生和终止,以及基于这些关系而产生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婚姻法》确立了五项原则,分别是:婚姻自由原则,一夫一妻制原则,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计划生育原则。

  (二)夫妻财产制度

  1.法定夫妻财产制

  (1)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受赠所得财产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2)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司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三)夫妻共同债务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如果夫妻一方对外负债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如一方所借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不承担偿还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应上夫妻共有财产清偿。但是,如果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例题】单选:我国现行《婚姻法》第17条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根据这一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几种情形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A.一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丈夫婚前个人房屋进行装修的增值部分

  B.丈夫彭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失业保险金

  C.胡女士与丁先生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未同居)之后购买的一辆小汽车

  D.某影视明星外出参加一场文艺演出,取得著作权但尚未获得经济利益

  导师答案:D

  答案解析: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其中,“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即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故本题答案选D

责编:examwkk

报考指南

焚题库
  • 会计考试
  • 建筑工程
  • 职业资格
  • 医药考试
  • 外语考试
  • 学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