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具
2013年11月6日,我国央行网站新增“常备借贷便利(SLF)”栏目,标志着这一新的货币政策工具的正式使用。央行于2013年初创设这一工具。常备借贷便利(StandingLendingFacility,简称SLF),在各国名称各异,如美联储的贴现窗口(DiscountWindow)、欧央行的边际贷款便利(MarginalLendingFacility)、英格兰银行的操作性常备便利(OperationalStandingFacility)、日本银行的补充贷款便利(ComplementaryLendingFacility)、加拿大央行的常备流动性便利(StandingLiquidityFacility)等。
所谓常备借贷便利就是商业银行或金融机构根据自身的流动性需求,通过资产抵押的方式向中央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一种更加直接的融资方式。由于常备借贷便利提供的是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一对一”的模式,因此,这种货币操作方式更像是定制化融资和结构化融资。
常备借贷便利的主要特点:一是由金融机构主动发起,金融机构可根据自身流动性需求申请常备借贷便利;二是常备借贷便利是中央银行与金融机构“一对一”交易,针对性强。三是常备借贷便利的交易对手覆盖面广,通常覆盖存款金融机构。
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运用的货币政策工具有6种,其作用与意义如下:
公开业务
运用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券等作为交易品种,主要包括回购交易、现券交易和发行中央银行票据,调剂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需求。
存款准备金
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供应能力,从而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
银行贷款
运用再贷款政策、再贴现政策调剂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需求,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供应能力。
利率政策
根据货币政策实施的需要,适时的运用利率工具,对利率水平和利率结构进行调整,进而影响社会资金供求状况,实现货币政策的既定目标。
汇率政策
通过汇率变动影响国际贸易,平衡国际收支。
常备借贷便利工具
提高货币调控效果,有效防范银行体系流动性风险,增强对货币市场利率的调控效力。
央行工具
法律解释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三条货币政策工具
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运用下列货币政策工具:
(一)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
(二)确定中央银行基准利率;
(三)为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
(四)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
(五)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其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及外汇;
(六)国务院确定的其他货币政策工具。
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运用前款所列货币政策工具时,可以规定具体的条件和程序。
【释义】本条是关于中国人民银行运用的货币政策工具的规定。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
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高级职称护士资格证初级护师主管护师住院医师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中医助理医师中西医医师中西医助理口腔执业医师口腔助理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公卫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内科主治医师外科主治医师中医内科主治儿科主治医师妇产科医师西药士/师中药士/师临床检验技师临床医学理论中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