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安排的通知
注意:报考人员在注册信息之前先下载照片处理器,报名照片经过工具处理后将自动审核,请考生务必先下载!***点此下载***
一、网上报名安排
二、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1.口译考试
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方式
6月15日
(周六)9∶00-10∶00三级《口译综合能力》机考
10∶30-11∶00三级《口译实务》
13∶30-14∶30二级《口译综合能力》
15∶00-16∶00二级《口译实务》(交替传译)
同语种同级别的《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两科目考试连续组织,考试间隔期间应试人员不得离场。
《口译综合能力》科目考试采用应试人员听、译并输入的作答方式,《口译实务》科目采用应试人员听、口译并现场予以录音的作答方式。应试人员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迟到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在开始作答之前,应试人员需测试并确认考试设备运行正常;考试期间,应试人员不得提前离场;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需确认其作答录音是否正常。
2.笔译考试
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方式
6月16日
(周日)9∶00-11∶00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纸笔
13∶30-16∶30一、二、三级《笔译实务》
上半年笔译考试依然采用纸笔考试方式,报考人员可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和2B铅笔(填涂答题卡用),不得将具有(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等功能的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1本。笔译考试试卷袋中每份试卷配草稿纸一张,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所有草稿纸考后统一收回。
三、资格审核方式
重要提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办发【2018】47号)要求,不再要求报考人员提供“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各地再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再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报考一级翻译(口)笔译考试和符合免考的考生必须携带相关证件来现场审核;其余考生直接在网上等待审核即可。
四、报考条件
1.凡符合人社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试考试。报考一级翻译(口)笔译考试的人员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②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2.二、三级翻译口(笔)译考试报名条件完全放开,不受年龄、身份、学历等任何条件限制,报名时也无需报考人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翻译口、笔译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六、资格审核人员联系方式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西宁市昆仑路西山一巷5号,0971-8258591
附件:1. 2019年度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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