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湖南省 2019 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4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9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符合《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文件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一级翻译考试。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对报名参加2019年度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的,不限制报名条件。
(三)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笔译翻译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全国现有的249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1,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见附件2。
(四)根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对取得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在报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考试时,可凭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免试《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同声传译)》科目考试。
二、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时间:
上半年:2019年4月8日9:00—4月17日17:00。
下半年:2019年9月2日9:00—9月11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登录湖南省人事考试院,点击“网上报名”中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在注册上传照片前,请在湖南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将直接制作在《资格考试报名表》、准考证和合格证书上,请务必上传本人近期的清晰正面白底免冠证件照片(2019年之前在报名平台注册的考生,无需更换照片),禁止使用生活照或风景照截图。
照片上传成功后,请报考人员选择所需要报考的考试。口译考试的报名入口为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口译考试”,笔译考试的报名入口为“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考试”。按属地原则选择参加考试的省区市,按要求填写本人真实信息。
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和“缴费”;在未确认缴费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一旦缴费,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网上缴费时,请使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不限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上半年2019年4月17日17:30,
下半年2019年9月11日17:30。
过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视为报考人员放弃报名。
缴费成功后,请点击“报名完成”,并及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此表存档时必用),请务必妥善保管。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不再提供下载和打印。未按时打印表格而影响资格审核和发证的,报考人员责任自负。
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不限制报名条件,考生不需要打印报名表。
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初次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2.注册信息中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请务必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3.为便于报考人员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网报平台增加了手机绑定功能,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报考人员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报考人员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
4.请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如密码丢失(忘记),可使用系统提供方式找回密码。用户名和密码如被他人盗用责任自负。为确保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签订《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三)在报名、考试、证书发放等环节中,报考人员应主动浏览湖南省人事考试院和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相关栏目,按时缴费、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报名信息确认前,请务必仔细查看所填信息和照片是否准确,如有不准确之处可自行修改。在报名信息确认后且在缴费前报考人员仍可以通过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来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一旦确认并缴费成功将不能修改。请报考人员慎重修改信息。
三、考试时间、科目和考试方式
(一)翻译考试设有英、日、俄、德、法、西、阿共7个语种,每个语种翻译资格(水平)均分为一、二、三级,各语种、各级别均设口译和笔译考试科目。
一级口译考试设《口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口译考试设《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2个科目。其中,二级《口译实务》科目分设“交替传译”“同声传译”2个专业类别,目前仅英语同时开考“交替传译”“同声传译”,其他语种只开考“交替传译”。
一级笔译考试设《笔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笔译考试设《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2个科目。
英语一级口译考试、笔译考试只在上半年举行,英语二级口译(同声传译)只在下半年举行考试,英语二级口译(交替传译)、英语二级笔译、英语三级口译、英语三级笔译上下半年各举行一次考试;法语、日语、阿语的一、二、三级口译考试、笔译考试均在上半年举行;俄语、德语、西语的一、二、三级口译考试、笔译考试均在下半年举行。
1. 口译考试
同语种同级别的《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两科目考试连续组织,考试间隔期间应试人员不得离场。
口译考试须统一使用人事考试机考系统,按机考有关规定实施考务。《口译综合能力》科目考试采用应试人员听、译并输入的作答方式,《口译实务》科目采用应试人员听、口译并现场予以录音的作答方式。
2.笔译考试
上半年笔译考试依然采用纸笔考试方式,我省只设英语一、二、三级3个级别。笔译考试实务科目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均在答题卡上作答。
下半年笔译考试采用机考方式,须统一使用人事考试机考系统,按机考有关规定实施考务,应试人员使用鼠标和键盘进行输入作答。
(二)翻译机考支持的输入法有: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英语(美国)、日语(日本)-Microsoft IME、日语(日本)-百度输入法、法语(法国)、法语(加拿大)、阿拉伯语(埃及)、俄语(俄罗斯)、德语(德国)、西班牙语(西班牙,国际排序)。
(三)应试人员可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通过翻译考试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
(四)应试人员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迟到应试人员不得进入口译考场;口译考试期间,应试人员不得提前离场。迟到5分钟以上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笔译考场;笔译考试开考2个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五)在口译考试开始作答之前,应试人员须测试并确认考试设备录音、播放、输入等功能是否运行正常。《口译实务》科目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须确认其作答录音是否正常等。
(六)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给出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因不可抗力或难以提前防范等因素致使考试无法正常完成的,应试人员可申请免费参加下一次同科目的翻译考试。
(七)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参考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考试结束60天后,应试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根据部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的规定,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成绩复查申请需在考试成绩公布30天内凭身份证原件或准考证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八)报考人员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并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签名和填写本人联系电话。
(九)报考人员应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2B铅笔(纸笔考试填涂卡用)。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应考人员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不得携带手机、具有(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等功能的工具及规定以外的考试相关资料带至考场座位。携带通讯工具者必须关机,放在考场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如发现使用通讯工具或未关机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十)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回收。考试结束后,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交卷签字”栏签名。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2019年度我省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将在长沙设置考点,具体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准考证打印
打印准考证时间:
上半年:2019年6月10日9:00—6月14日17:00。
下半年:2019年11月11日9:00—11月15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点击“准考证打印”中“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登录后,报考人员须使用A4纸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收费
根据《关于调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外文考办字〔2016〕6号)和《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2〕101号)规定,我省2019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上半年各级别笔译综合能力科目(纸笔考试)每人61元,下半年各级别笔译综合能力科目(机考)每人91元,上半年各级别笔译实务科目(纸笔考试)每人65元,下半年各级别笔译实务科目(机考)每人95元。三级口译每人每科170元,二级口译交替传译每人每科180元,一级口译每人每科380元,同声传译每人每科480元。
缴费前请考生仔细阅读报考文件及核对报考信息,一旦缴费成功,系统将不予退费。需要领取发票的考生,请在缴费成功后一个月内,到所属市州人事考试部门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四)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等相关事项请与中国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考评中心联系。
附件:1.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A教育试点单位名单
3. 2019年度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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