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口译考试温馨提示
各位应试人员:
2020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口译考试将于11月14日在合肥市举行。为了更好服务应试人员、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地点设在合肥市,准考证于11月10日16:00起开始网上打印,请应试人员详细阅读准考证上载明的考试信息,做好考试准备。
二、请应试人员提前1天熟悉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确认考试地点的具体位置和乘车路线。在考试当天,要预留足够的时间前往考试地点,避免影响正常考试。各市考点具体位置请查看安徽省人事考试赶考地图。
三、请应试人员考前仔细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和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考试。
四、考试当天,请考生做好以下疫情防控相关准备:
1、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出考点考场时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人员指挥,避免拥堵。
2、确保本人“安徽健康码”绿码。
3、提前检测体温(低于37.3℃可正常参加考试)。
4、遵守疫情防控其他相关规定。
五、考试开始前30分钟,应试人员一律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含社保卡)进入考点楼,两证缺一不可,任何证明、说明、过期证件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应试人员考前认真检查身份证件有效期限,考试当日前过期的,敬请抓紧补办临时身份证。
六、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须在计算机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可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不得将具有(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等功能的工具及规定以外的考试相关资料带至考场座位。
七、翻译专业资格(水平)口译考试,迟到应试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应试人员不得提前离场。
八、考试开始作答之前,应试人员须测试并确认考试设备录音、播放、输入等功能是否运行正常。《口译实务》科目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须确认其作答录音是否正常等。
九、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
十、应试人员可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网站,通过“电子化考试专区”的模拟作答系统熟悉考试作答界面
十一、考试结束后,有关部门将组织雷同试卷甄别和相应的违纪认定工作,抄袭者和被抄袭者将同等对待。
十二、考试作弊行为已入刑,请应试人员参考时务必认真学习《刑法(修正案九)》中涉及考试的相关条款,切实做到诚信参考,依法参考。
十三、应试人员须认真阅读有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有作弊行为,无理取闹,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试人员的,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有关规定处理。
翻译口译考试考场规则
一、自考试开始前30分钟起,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须与报考时所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进入本科目考试所指定考场,按座位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置在座位右上角。
二、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须在计算机上作答。应试人员应试时可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
三、应试人员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迟到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在开始作答之前,应试人员需测试并确认考试设备运行正常;考试期间,应试人员不得提前离场;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需确认其作答录音是否正常等。
四、应试人员须按照考试系统提示的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对计算机进行冷、热启动,不得关闭电源或做出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
五、应试人员应按照考试系统的提示登录系统,须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操作指南》,并点击“我已阅读”按钮。考试开始后,考试系统将自动进行计时,应试人员作答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显示的结果为准。
六、应试人员须在考场内保持安静;独立进行作答,不得与其他应试人员交流讨论,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遇到无法登录、系统故障等异常情况时须立即举手询问,并听从监考老师的安排,不得自行处置。因不可抗力或难以提前防范的因素致使考试无法正常完成的,应试人员可申请免费参加下一次同科目的翻译考试。
七、应试人员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八、应试人员交卷后,须确认界面提示“交卷成功”,方可离开考场;若界面提示“交卷失败”,须及时联系监考人员。
九、应试人员不得将相关考试信息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十、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翻译口译考试警示语
1、《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于2017年4月1日起施行。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视情节按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的,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国家统一建立的考试诚信档案库,并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
2、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须在计算机上作答。应试人员可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严禁将具有(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等功能的用具及规定以外的考试相关资料带至考场座位,违者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考试期间使用通讯工具者,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信息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3、不得将相关考试信息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4、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成绩无效的处理。请考生务必保管好自己的答题信息,防止他人抄袭,否则后果自负。
5、应试人员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迟到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应试人员不得提前离场。
6、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给出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
特此提醒告知,请考生注意!
安徽省人事考试院制
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1.考生报名时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以下简称“安康码”)。报名后应持续关注“安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红码”、“黄码”考生应咨询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按要求通过每日健康打卡、持码人申诉、隔离观察无异常、核酸检测等方式,在考试前转为“绿码”。“安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2.考生应从考试日前14天开始,启动体温监测,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将异常情况报告所在单位或社区防疫部门。
3.考试日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4.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5.考试前未完成转码的少数“红码”、“黄码”考生,考试机构暂不提供网上打印准考证服务。考生与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联系后,可于考试当天直接前往指定考点,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等材料,如实报告近期接触史、旅行史等情况,并作出书面承诺,经核验后安排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6.考试期间,考生应自备口罩,并按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在考点入场及考后离场等人群聚集环节,建议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
7.考生应至少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入场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考生须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并作出书面承诺后,通过专用通道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8.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立即转移到隔离考场继续考试。
9.考试过程中,考生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测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10.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由现场医护人员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诊断后方可离开。
11.考生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