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师

各地资讯

当前位置:考试网 >> 安全工程师 >> 政策法规 >> 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规定和考试实施办法解读

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规定和考试实施办法解读

来源:石台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日]  【

  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司局负责人解读《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一、请简要介绍一下《制度规定》和《考试实施办法》的修订背景及意义?

  答:自2002年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实施以来,安全生产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对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建设提出了新要求。2014年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法律地位。2016年12月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2017年11月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分类管理办法》),对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分级分类、考试、注册、配备使用、职称对接、职责分工等作出了新规定。《制度规定》和《考试实施办法》修订工作主要是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按照新的法规制度要求进行的,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领域专业化队伍建设,有利于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与原有制度相比,《制度规定》和《考试实施办法》主要有哪些变化?

  答:一是将注册安全工程师设置为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级别,划分为煤矿安全等7个专业类别。二是按照统分结合的管理方式,明确了有关部门职责。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与监管,同时增加了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编制相应类别考试大纲、负责相应类别注册初审等职责。三是调整了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考试科目和考试成绩滚动周期,扩大了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人员范围。四是明确了申请注册的人员年龄限制,延长了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有效期,增加了注册信息公开共享、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等条款。五是按照专业类别制定了执业行业界定表,细化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范围。六是增加了推进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国际化的要求。

  三、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首次纳入《制度规定》和《实施办法》中,具体有哪些相关规定?

  答: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一般应按照专业类别考试。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实务》2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原则上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跨区域认可办法。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单位规模、注册管理办法等由各地结合实际依法制定。

  《制度规定》明确,凡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或具有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二)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四、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有哪些变化?

  答:一是为提高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队伍层次,将直接报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最低学历要求由中专学历提高至大专学历,但同时也提供了具有中专学历的人员报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通道,即具有中专学历的人员可先考取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之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便可报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从而实现职业发展。二是报名专业由原“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调整为“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由应急管理部另行公布。三是要求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报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须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五、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科目有何变化,在报考时如何填报专业类别?

  答: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仍为4个考试科目,调整了科目名称,将原《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分别调整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7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六、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的免试人员及免试科目是如何规定的?

  答:此次修订《考试实施办法》,调整和扩大了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人员范围。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符合报名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二是符合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三是对于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

1 2
责编:qingqing
  • 建筑工程
  • 会计考试
  • 职业资格
  • 医药考试
  • 外语考试
  • 学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