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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制度

来源:考试网  [2019年3月5日]  【

2019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制度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改革确定!!应急管理部印发安全工程师考试新制度!”可知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制度详情如下

  执 业

  第二十五条 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执业活动中,必须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和从业规范,诚信执业,主动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加强行业自律。

  第二十六条 注册安全工程师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执业,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不得出租出借证书。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发证机构撤销其注册证书,5年内不予重新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范围包括:

  (一)安全生产管理;

  (二)安全生产技术;

  (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分析;

  (四)安全评估评价、咨询、论证、检测、检验、教育、培训及其他安全生产专业服务。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按照专业类别可在各类规模的危险物品生产、储存以及矿山、金属冶炼等单位中执业,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单位规模由各地结合实际依法制定。

  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见附表。

  第二十八条 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在本人执业成果文件上签字,并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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