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有关工作的公告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应急管理部2018年第11号公告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注册安全工程师相关受理、初审、继续教育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条件
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2.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工作或者在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从事安全生产专业服务工作;
3. 单位在政府部门,无论是否公务员、事业编制(含非参公)都不适用注册规定,即不能注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不超过70周岁;
5.申请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初始注册的,应当自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之日起5年内由本人向注册初审机构提出。
6. 注册安全工程师级别设置为:高级、中级、初级。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评价和管理办法另行制定。2019年3月1日前取得的注册安全师考试合格资格证书均可申请注册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二、注册申报及审核
1.根据国家应急管理部有关规定,申请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或重新注册的人员应首先登陆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chinasafety.ac.cn)中的“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系统”(http://rmocse.chinasafety.ac.cn/)办理注册申报或登记手续后,方可向省注册受理部门报送纸质注册申请材料。
2.注册类别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其他安全。其中 建筑施工安全注册类别的人只能选择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初审机构,道路运输安全注册类别的人员只能选择交通运输部的初审机构。
3.注册申请人送交申请材料后,应及时关注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系统的审核状态,查看个人材料的审核进度,发现未通过审核,应及时与注册受理部门联系。
三、注册申请应提交的书面材料
1.初始注册
①初始注册申请表(将网上填报并自动生成的申请表按照双面打印要求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②与聘用单位签订的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或者聘用证明(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③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工整写上申请人姓名,若在申请表中上传照片,提交的照片应与申请表中上传照片一致)。
2.延续注册
①延续注册申请表(将网上填报并自动生成的申请表按照双面打印要求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②与聘用单位签订的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或者聘用证明(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③执业期间履职情况书面材料(需申请人签字并承诺其真实性);
3.变更注册
①变更注册申请表(将网上填报并自动生成的申请表按照双面打印要求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②与聘用单位签订的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或者聘用证明(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仅申请聘用单位更名的,免除提供第②项,但需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或聘用单位出具的更名说明。
4.重新注册
①重新注册申请表(将网上填报并自动生成的申请表按照双面打印要求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②与聘用单位签订的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或者聘用证明(公章必须是聘用单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其他公章一概无效)。
5.执业证补办
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补办申请表(注册管理系统首页表格下载中自行下载);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④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照2张。
执业证补办应当在有效期内才能申请,已过期证件需先办理重新注册后再进行执业证补办。
四、继续教育
注册期内需要继续教育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请按执业证的有效期及时登陆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的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sdaj.gov.cn/ETC/AJPX/zcgcsjxjy/register。报名人员登陆网址后,点击“山东省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报名入口”,录入完整的个人信息,完成报名。根据应急管理部2018年第11号公告要求,办理延续注册时不再需要提供继续教育证明,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另行通知。
五、申请注册时间及其他要求
2019年山东省第五批注册安全工程师初始、变更、延续和重新注册及补证时间安排:
第五批:2019年6月3日至2019年6月14日(工作日)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请注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材料寄送至注册地点进行初审,逾期不予受理。《注册安全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注册安全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注册安全工程师延续注册申请表》、《注册安全工程师重新注册申请表》、需在系统填报后下载打印,《注册安全工程师补办注册证申请表》可在国家应急管理部网站(www.chinasafety.gov.cn)下载。
注册地址:济南市历城区闵子骞路15号。
联系电话:0531-81792230,81792155。
山东省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公室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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