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8年第三、四批注册安全工程师初始注册执业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人员: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1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人事〔2007〕44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恢复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人事〔2017〕83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国家注册机构审核合格,山东省于2018年1月份至7月份受理的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条件的初始注册人员,共计2645个注册执业证书现已下发至山东省安全生产管理协会,注册单位请携带单位介绍信、个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时领取。
若有特殊原因无法前往协会领取,请将单位介绍信(附取证人员标注序号名单)用印扫描件(单位领取)或身份证扫描件(个人领取)、公告批次及领取何种注册(初始、延续、变更、重新)证书或标签、准确详细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及手机号码发送至协会邮箱(以上信息缺一不可,发送后请及时电话告之),协会将通过顺丰速运邮寄,邮寄方式为到付。
协会邮箱:sdzagl@sina.com
领取地点: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166号院内北一楼注安发证室。
联系电话:0531-88151596 0531-88151717
0531-88151718
2019年3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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