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师

各地资讯

当前位置:考试网 >> 安全工程师 >> 法律知识 >> 考试辅导 >> 2017年注册安全工程师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点总结(4)

2017年注册安全工程师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点总结(4)

来源:考试网  [2017年5月26日]  【

  第六章 安全生产部门规章

  一《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2002.9.3

  1.报考条件:中专7/9年,大专5/7年,本科3/5年,第二学历/研究生3年,研究生1/2年。

  2.注册有效期3年,期满前3个月再次注册。

  二《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2007.3.1

  1.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煤矿安全、非煤矿安全、建筑施工安全、危险物品安全和其它安全等5类。

  2.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职业活动:1.取得执业证2.参加继续教育(每个注册周期不小于48h)。

  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06.1.14

  1.单位是个中性词,不同于企业,即各种所有制企业或者其经济组织都可以称作单位,也包括自然人。

  2.安全培训实行:“综合监管、专项监管”、“分级负责、属地监管”。

  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每年不少于12小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初次不少于48学时,每年不少于16学时。

  4.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人员岗前培训不少于24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人员培训不少于72学时。

  四《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0.7.1

  1.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2.特种作业包括:电工(高、低压,防爆电气作业)、焊接与热切割(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压力焊作业、钎焊作业)、高处作业(登高架设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运行和安全修理)、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司钻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煤气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证为IC卡,记录本人信息。

  4.职高、技校以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对口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可免予培训。

  5.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6年,每3年复审一次。特种作业人员有效期内连续10年以上守规定的,经发证机关同意可6年复审一次。

  6.特种作业人员离岗满6个月,需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确认合格方可上岗。

  五《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2005.9.1

  1.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2.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检验检测机构取得国家安监总局认可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

  3.配备要求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11651-2008

  4.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识管理。

1 2
责编:lzy080201
  • 建筑工程
  • 会计考试
  • 职业资格
  • 医药考试
  • 外语考试
  • 学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