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
1、 法的概念 :广义 与狭义 之分,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形式以成文法 为主。
2、 法律规范 :规范分为:技术规范与社会规范,法律规范属于社会规范一种。法律规范由:假定、处理、制裁3个要素组成 。适用这一法律规范的必要条件就是假定;处理是指行为规范本身要求,它规定人们应当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允许做什么,是法律规范的中心部分主要内容 ;制裁是指违反法律规范将导致的法律后果的规定。
3、 法的本质 :法作为统治阶级的意志可体现在3个方面:1)意志内容一般性2)意志内容客观性3)意志内容统一性。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在于它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的意志以国家意志形式的法律体现。社会主义法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广泛的人民性,是 阶级性 和 人民性 的统一 。
4、 法的效力 :1)关于人的效力 :属人注意、属地主义、二者相结合。我国社会主义法对人的效力采用属人主义与属地主义相结合 2)关于地域的效力:全国范围、局部地区、超出国境;3)关于时间效力:公布之日、另行规定生效日期:2002年6月29日发布安全法,2002年11月1日生效、到达一定期限时候生效。
5、 法的特征 :1)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制定2)法是依照特定程序指定的:须经3次常委会议(所谓“三读”)方能表决3)具有国家强制性4)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
6、 法的分类 :1)创立和表现形式: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我国社会主义法属于成文法,2)法律地位与法律效力层级划分: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3)内容和效力强弱分类:宪法性法律与普通法律4)效力范围:特殊法和一般法(普通法)。
7、 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内容 :涉及到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方针、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体现在立法、执法、和守法3个方面,主要包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基本准则、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主义法的体系、社会主义发的适用等内容。
8、 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1)合法行政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2)合理行政 :应当遵守公平公开的原则;自由裁量权应符合法律目的,采取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3)程序正当 :公开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证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与救济权;4)高效便民 :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5)诚实守信 :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6)权责统一 。
9、 社会主义法治的含义 :1)泛指立法、执法和守法,法律监督包括人民监督和专门机关的监督。2)专指社会主义的法律、制度3)特指守法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律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国家管理的一种方式。
10、 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内容 :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其核心是依法办事 。
11、 有法可依 :是确立和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 ;有法必依 :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中心环 节;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 :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切实保证 。
12、 社会主义法的适用原则 :1)法律适用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3)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人人平等。
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及其重要意义
1、 安全生产的含义 :通过人-机-环境三者的和谐运作,是社会生产活动中危及劳动着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的状态。
2、 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 包括:企业责任主体、中介服务主体、政府监管主体和从事安全生产的从业人员。
3、 《安全生产法》立法的重要意义 :1) 《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有利于全面加强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建设2) 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重视和保护人的生命权是制定安全生产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3) 有利于依法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4) 有利于各级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5) 有利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6) 有利于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7) 有利于增强全体公民的安全法律意识8) 有利于制裁各种安全违法行为。
4、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特征:1) 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和阶级意志具有统一性2) 法律规范的内容和形式具有多样性3) 法律规范的相互关系具有系统性。
5、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基本框架 :1) 从法的不同层级上分为:上位法和下位法 :法律是体系中的上位法,居于最高层级如:《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矿山安全法》,相关法律有《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规:分为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法定安全生产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2) 在同一层级的法律效力上,可分为普通法 如:《安全生产法》和特殊法 如:《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3) 法的内容上分为 :综合性法 如《安全生产法》和单行法 ,如《矿山安全法》。
6、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审议通过并于20002年11月1日施行 的《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党中央领导下的一部“生命法 ”。+
7、 《安全生产法》: 以 “三个代表” 与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的重要思想以及 以人为本的理念 为指导,确立了安全生产的 7项基本法律制度 ,明确了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
8、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 :1) 人身安全第一 的原则:2) 预防为主 的原则3) 权责统一 的原则4) 社会监督、综合治理 的原则5) 依法从重处罚 的原则:《安全生产法》设定了11种行政处罚,有11条规定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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