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安全工作体制。在国家与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实行的是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实行的是国家监管与地方监管;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实行的是政府监管与企业管理。
在国务院领导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管,并负责煤矿安全监察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民航总局、电监会和国资委等部门,分别负责本系统、本领域的安全工作;国家质检总局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等四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检查;卫生部负责职业病诊治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工伤保险管理、未成年工以及女工的劳动保护。
《通知》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重大隐患治理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挂牌督办,国家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强化项目安全设施核准审批,加强建设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审批、监管的责任。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立即依法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各方责任。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接受人民群众的公开监督。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房地产经纪人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
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高级职称护士资格证初级护师主管护师住院医师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中医助理医师中西医医师中西医助理口腔执业医师口腔助理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公卫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内科主治医师外科主治医师中医内科主治儿科主治医师妇产科医师西药士/师中药士/师临床检验技师临床医学理论中医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