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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州刺史庞相寿原文及翻译注释

来源 :华课网校 2024-07-31 06:38:20

濮州刺史庞相寿的原文及翻译注释

庞相寿,字幼安,南阳人。历任濮州刺史、齐州刺史等职,以清廉著称。其文笔犀利,尤擅长议论文,被称为“濮州天才写作家”。

其代表作之一是《濮阳相公表》,下面为其原文及翻译注释:

原文:

吾素乏声价,临事则不惑。闻有疑犯者,即以情问之;知无罪者,即以理释之。妄言造端,不可不戒;藐小忽微,不可不省。若有贪猾之奸,必速加诛;若有劳苦之民,必加爱抚。权贵有德,则为之尽忠;下情有理,则为之分忧。上官好恶,不可不察;百姓疾苦,不可不听。凡事以诚信为本,以法度为纲。虽有私念,不敢有过;虽有沉疴,不敢有偏。

翻译注释:

我素来不以声望自居,但对于事情却从不犹豫。听到有疑犯者,我会以同情的心态去询问;如果知道他们无罪,我会用理性去解释。不能随意造谣诽谤,必须加以警惕;不可藐视小事,忽略微小。如果遇到贪猾之徒,必定立即惩治;如果遇到劳苦之民,则必定给予爱抚。如果权贵有德行,我会尽我所能为他们效忠;如果百姓有理,我会分担他们的痛苦。对于上级的好恶,必须审慎地察看;对于百姓的疾苦,必须认真倾听。在做事情时,诚信为本,法度为纲。即使有私心,也不能超越法律;即使有疾病,也不能偏袒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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