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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方案
为做好2019年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国卫科教发〔2014〕49号)、《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卫办发〔2014〕125号)、《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川卫发〔2016〕92号)、《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川卫发〔2016〕93号)等有关规定,保证招收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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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收原则
2019年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面向全国招收,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筹调配
省卫生健康委综合考虑医学院校毕业生数量、医疗卫生机构需求、培训基地容量等因素,下达2019年度各市州招收计划(附表1)和各培训基地招收计划(附表2)。
(二)公开公平
省卫生健康委指定省卫生健康委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毕教办”)采取适宜方式向全社会公布招收简章。各培训基地须通过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本基地招收简章和录取结果,招收简章应包括培训对象培训期间待遇发放标准、各培训专业招收计划、报名申请条件与程序安排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三)双向选择
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自愿报名,按照培训基地规定提交有关报名材料,须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培训基地择优录取。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由属地市(州)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统筹安排或委派单位自行与培训基地协商,培训基地、委派单位、培训学员三方须签订委托培训协议,明确各自的责权利。
二、招收计划和送培任务
(一)招收计划
下达2019年招收预计划共4310人,其中紧缺专业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麻醉科、儿外科的最小招收预计划分别为392人、300人、60人、320人、255人、17人,非紧缺专业招收预计划为2966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预计划为240名。6月初将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下达我省的招收任务数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二)送培任务
1.为完成省委、省政府健康扶贫专项任务,2019年全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送培任务和贫困地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送培任务分解下达至各市(州),送培任务详见附表3、4。
2.根据教育部等6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15〕6号)等文件精神,凡经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批准招录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毕业后,须立即派出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专业为全科专业,培训时间为3年,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延期派出。
三、招收对象
2019年及之前已取得临床、口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医师不需要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不要求参加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其余均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2019年“5+3”规范化培训招收对象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报考医师资格考试临床或口腔类别执业医师学历规定的应、往届毕业生。
2.通过全国统一招收考试录取、攻读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研究生。
3.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二)2019年“3+2”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对象
临床医学专业三年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且符合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拟在或已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农村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的尚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四、招收程序
(一)公布信息
1.第一次招收信息公布。
4月1日前,省毕教办统一向社会公布2019年招收简章和预计划,开通全省招收管理信息系统。4月1日-5月15日培训基地在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网站上发布本基地招收预计划,并通过医院门户网站等其他形式向社会公布招收简章。
2.第二次招收信息公布。
6月初,省毕教办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下达我省的招收任务数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向社会公布2019年最终招收计划和培训基地招收缺额。6月15日-8月15日培训基地在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网站上发布本基地最终招收计划,并通过医院门户网站等其他形式向社会公布招收简章。
(二)学员招收时间
第一批学员招收时间:4月1日-5月15日。
第二批学员招收时间:6月15日-8月15日。
学员登录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最多可填报三个培训基地,每个培训基地限报三个培训专业。报考对象在填报志愿时选择是否服从院内调剂。
培训基地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采取笔试、面试或两者相结合等形式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招收考核,测评其综合素质和临床能力,确定拟录取对象、培训专业及其接受培训的具体时间和内容。培训基地确认拟录取名单,通过互联网或其他适宜形式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培训基地根据公示结果向拟录取对象发放录取通知。拟录取对象接到通知后1周内进行录取确认,逾期不确认者,取消本次录取资格。
6月初,根据省毕教办公布的培训基地招收缺额,第一批招收中未被录取的学员可报名参加第二次招收。
(三)报到和入训
第一批学员报到时间:5月20日前。
第二批学员报到时间:8月20日前。
培训对象按录取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到培训基地报到。对录取后未经培训基地同意不报到者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等情节严重者,取消本年度培训资格,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培训对象入训时间最早为7月1日,最晚为8月20日。
(四)学籍注册
第一批学员学籍注册时间:4月1日-5月20日。
第二批学员学籍注册时间:6月15日-8月20日。
已录取的学员需再次确认信息并签订“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注册学员信息确认书”。培训基地汇总招收学员信息,于学籍注册截止日期前将录取且已报到的学员名单上报省毕教办进行学籍注册。未统一注册不能取得培训学籍,不得参加培训。
(五)学籍备案
录取工作结束后,省毕教办于9月30日前将本年度实际招收学员情况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按规定上报至国家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系统中的住院医师和助理全科医生数据将作为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年度结算和培训对象参加结业考核的依据。
五、有关事项
(一)省卫生健康委继续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总招收任务、紧缺专业招收任务、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绩效考核范围,各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把相应任务纳入对辖区内培训基地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二)2019年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省财政补助资金进行绩效考核分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总招收任务、紧缺专业招收任务、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任务完成情况等与省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挂钩。
(三)根据相关文件要求,2019年全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民营)、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全省内地(除“四大片区”外)乡镇医疗和计生机构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必须全部派出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7〕193号)要求“把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报考临床医学专业中级技术岗位资格的必备条件”。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分解下达送培任务,组织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政策宣传和相关人员培训安排,对政策宣传不到位、送培未落实,影响相关人员中级职称晋升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培训基地要确保完成全科、儿科、儿外科、精神科、妇产科、麻醉科等6个紧缺专业招收任务,紧缺专业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计划可突破招收计划。培训基地不得在紧缺专业招收任务未完成的情况下扩大非紧缺专业计划招收,专业基地不得超出培训容量招收(因定向医学生全科专业招收超过容量的可按规定提前申请扩容),紧缺专业招收任务未完成情况下擅自扩大招收的非紧缺专业学员、擅自超容量招收的学员,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将不予支持(所需培训经费由各基地自行解决,包括中央和省财政应补助的部分),并视情况调减培训基地下一年度招收计划或暂停招收资格。
(五)培训基地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对学员资格进行审查,不得录取不具备报考临床或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条件的学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为重点、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以应届专科毕业生为重点。在满足培训基地基本招收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招收我省 “四大片区”学员。
(六)培训基地要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对具有医学类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学员进行临床工作能力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确定实际培训时间。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员培训时间不少于2年,博士研究生毕业学员培训时间不少于1年。
(七)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派的学员,只能注册全科或助理全科专业。
(八)2019年及以前毕业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只能报考全科专业,不占全科招收计划名额。2019年新招收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衔接学员不占招收计划名额。
(九)培训基地要高度重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信息上报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高等医学院校要加强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应届医学毕业生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
附表:1.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计划表(市州)
2.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计划表(培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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