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中心医院2018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关于第二志愿现场审核及考核安排的通知
一、审核对象
以单位人或社会人身份第二志愿报名运城市中心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网上审核通过的学员(仅限以下专业)。
运城市中心医院2018年住培招录剩余名额汇总 | |||
序号 |
专业基地 |
专业代码 |
招收名额 |
1 |
眼科 |
1700 |
3 |
2 |
口腔内科 |
2900 |
3 |
3 |
口腔修复科 |
3100 |
3 |
4 |
口腔正畸科 |
3200 |
2 |
5 |
急诊科 |
0300 |
2 |
6 |
外科(胸心外科方向) |
1100 |
1 |
7 |
外科(泌尿外科方向) |
1200 |
1 |
8 |
放射肿瘤科 |
2500 |
1 |
9 |
口腔颌面外科 |
3000 |
1 |
|
合计 |
|
17 |
二、审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7月27日上午8:30-12:00
地点:运城市中心医院门诊四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科
三、现场审核所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1、网上填报志愿后打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原件一份(书面申请表需报名者本人签字,以及委派单位及单位所在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社会人需户口所在地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报名者的所在单位为委直属医疗卫生机构或高等医学院校的,不需当地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
2、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有国家执业医师资格的,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以“没有单位身份的人员(社会人)”身份报名学员需提供档案所在地证明或报到证;
6、具有医学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其学习专业符合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中公布的34个学科范围的,应当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培养单位公章),不能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研究生,培养期间的临床实践经历不予认可;
7、在外省国家卫生计生委认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参加过培训的人员,应当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培训单位公章),对于报名学员不能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培训经历不予认可;
8、申请减免培训年限的学员,需提供《2018年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限减免申请表》,并经所在培养或委派单位盖章。
四、考核安排
考试时间:7月27日下午2:30-4:00
考试地点:运城市中心医院门诊四楼大四教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 凯 吕晓航
联系电话:0359-6397695 0359-6397416
电子邮箱:ycszxyyzpglk@126.com
地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3690号运城市中心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科
邮编:04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