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报名工作的通知
一、 根据《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鲁卫科教国合发〔2013〕6号)和《关于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人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卫人字〔2015〕17号)的有关规定,2013年以后(包括2013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招聘的从事临床类专业岗位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自2016年(中医临床类专业自2018年)起报考相应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必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二、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者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可提前1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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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两条规定,各单位积极认真组织上报,凡因个人及所在单位原因导致该参加培训的人员,未能及时参加,而不能报考职称,后果自负。
请各单位在7月12日中午下班前,把人员名单上报到lichengyewuke@163.com,经局领导统一安排上报规培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