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培期间基础待遇:
1、未取得执业证实发工资不低于2000元+833元(省财政补助)+晚夜班津贴,取得执业证后实发工资不低于3000元+833(省财政补助)+晚夜班津贴;
2、免费提供住宿(住宿寝室均新装修,有空调及24小时热水,寝室有单人、双人、4人寝室),如自行解决住宿,发放1000元/人/年,享受与本院职工同等额度的餐补及高温补贴;
3、医院为住培学员购买五险(委培人员除外),并签订协议,个人支付部分及医院支付部分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绩效奖励:
1、取得执业医师证前,无绩效工资;
2、取得执业医师证后,当月轮转考核合格者,各科室主任根据是否单独值班及实际工作量,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3、可报名参加南昌大学在职研究生班,如通过全国英语统考和论文答辩者,授予南昌大学在职研究生硕士学位。
4、培训期满后,表现优秀并获得省卫健委颁发的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按照医院岗位要求,可择优录取,也可参加人事局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统考;对未取得住培结业合格证者,可延长培训一年,延长培训期间,不享受国家及省级财政补助,医院不再发放补助,如延长一年仍未获得住培结业合格证,则终止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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