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收对象
1、社会化学员:没有与任何单位签订人事或劳动合同的本科(二本)及以上学历的医学毕业生,培训结束后自主择业。
2、单位委托培训学员:送培单位在编职工或与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符合培训条件者,培训结业应回送培单位工作。
二、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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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届毕业生条件
1、学历要求: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二本)及以上;
2、专业要求: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可报考13个专业,分别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口腔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全科医学科。
(二)历届毕业生条件
1、学历、专业要求同应届毕业生;
2、其他要求:
(1)毕业3年及以上者,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已合格;
(2)年龄:本科生不超过28周岁,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时间计算截止至招录当年12月31日。
(三)单位委培生:应届、历届毕业生报名条件分别同上,另需由所在单位与我院签署委托培训合同,并统一出具同意送培证明。
三、报名程序
2018年全省住培招生工作通过江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址为(>>进入入口)。(平台开放时间待定,请报考学员动态关注)
(一)采取纸质报名的方法。报名学员应对其提供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承担全部责任。
(二)纸质报名流程:在江西省住培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江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并填写电子版后打印2份——邮寄或当面递交报名材料。
纸质材料邮寄或面投地址: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大道106号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科教科,邮政编码:343000(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住培医师报名”),电话:0796-8259629。
1、《江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右上角贴近期2寸免冠彩照。
2、应届毕业生报名材料:
(1)本科毕业生:①个人简历;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④医师资格证复印件或当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打印件;各2份。
(2)硕士毕业生:①个人简历;②身份证复印件;③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④医师资格证复印件或当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打印件;各2份。
3、历届毕业生报名材料:①个人简历;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另加:④医师资格证复印件或当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打印件、⑤医师执业证复印件;各2份。
4、单位委培学员:除上述对应材料外,另加单位同意送培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7月15日
五、招生专业及名额
专业代码 |
专业基地名称 |
招生人数 |
0100 |
内科 |
4 |
0200 |
儿科 |
5 |
0300 |
急诊科 |
1 |
0700 |
全科 |
14 |
0900 |
外科 |
4 |
1600 |
妇产科 |
3 |
1700 |
眼科 |
1 |
1800 |
耳鼻咽喉科 |
1 |
1900 |
麻醉科 |
2 |
2100 |
检验医学科 |
1 |
2200 |
放射科 |
1 |
2300 |
超声医学科 |
1 |
2800 |
口腔全科 |
1 |
六、面试程序
由我院科教科和人事科负责组织面试。
报名材料经科教科和人事科预审后,于面试前5个工作日将面试通知登载在医院网站公告栏,预计面试时间为2018年7月下旬。
面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相关知识、及个人综合素质。
七、录取程序
依据面试成绩,由科教科和人事科会同各专业基地择优录取。并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经由医院网站公布。
八、人事关系、待遇保障
所有报名学员均自愿以“住培学员”身份参加我院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一)社会化学员:
1、人事关系:医院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学员档案由吉安市人才交流中心统一托管。
2、待遇保障:(1)在本院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发放中央财政资金资助的工资标准 1670 元/月,发放中央财政资金和单位自助资金资助的食宿补助等330元/月;省财政资金资助833元/月;奖金福利待遇:未取得医师执业证者发奖金1000元/月,取得医师执业证者发奖金1500元/月;(2)在协同医院或协同单位培训期间享有中央财政资金资助的基本工资1670元/月、发放中央财政资金和单位自助资金资助的食宿补助等330元/月,不发放奖金等其它福利。(3)医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住院医师缴纳基本社会养老、基本医疗及工伤保险(人事关系未转入吉安市人才交流中心的不予缴纳);(4)夜班费、加班费及休假待遇按我院聘用人员待遇有关规定执行;(5)因个人原因延长培训的费用,由学员自行承担。
(二)全科定向学员:
1、人事关系:学员与我院和送培单位签订三方培训合同,与我院无任何劳动关系。学员档案管理由定向送培单位统一办理。
2、待遇保障:(1)在本院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发放中央财政资金资助的工资标准 1670 元/月,发放中央财政资金和单位自助资金资助的食宿补助等330元/月;奖金福利待遇:未取得医师执业证者发奖金1000元/月,取得医师执业证者发奖金1500元/月;(2)在协同医院或协同单位培训期间享有中央财政资金资助的基本工资1670元/月、发放中央财政资金和单位自助资金资助的食宿补助等330元/月,不发放奖金等其它福利。(3)夜班费、加班费及休假待遇按我院聘用人员待遇有关规定执行;(4)因个人原因延长培训的费用,由学员自行承担。
(三)单位委培学员:
1、人事关系:学员与我院和送培单位签订三方培训合同,与我院无任何劳动关系。学员档案管理由送培单位统一办理。
2、待遇保障:
(1)免收培训带教费。
(2)在本院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发放中央财政资金资助的工资标准 1670 元/月,发放中央财政资金和单位自助资金资助的食宿补助等330元/月。
(3)培训期间其它待遇保障由送培的单位自行承担。
九、如遇国家或江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调整,各住培医师应无条件服从新法规或新政策。
十、欢迎广大医学生报考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