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28日~7月6日
招生对象
(一)已在或拟进入本省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下同),须具有医学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二)已在全省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中医学专业、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三)已在或拟进入县级、乡镇和社区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医学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或已毕业且履行就业协议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本科生,只限定报考中医全科专业,其中贫困或边境县、区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本科生就近报考,违约者不得报考。
(四)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的医学本科毕业生(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服务期满3年者(需服务单位开具服务期满证明)只限报考中医全科专业,服务期未满3年者不得报考。
(五)在我省贫困或边境县、区,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师,培训后应回原单位工作,需与委派单位签署协议,如本地区无培训基地可就近选择培训基地报考。
(六)外省、市(区)符合我省招收相关条件者,如选择在我省报名参加住培,不得同时报考其他省份,具体要求及培训期间待遇执行我省相关文件规定。
(七)历届中途退培,并纳入诚信黑名单者,3年内不得报考。
2020年起,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医类别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将作为专业中级技术岗位聘用的条件之一。
招生计划
2020年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拟招生45人,其中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36人,中医全科专业9人。
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在线报名:2020年6月28日~7月6日
资格初审:2020年6月30日~7月9日
资格复审:2020年7月10日~7月15日
现场确认:2020年7月17日~7月23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时间
招收考核时间:2020年7月17日~7月23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录取时间
初步录取结果上报时间:2020年7月24日~7月26日
调剂录取时间:2020年7月27日~7月31日
拟录取结果公示:2020年8月1日~8月5日
(四)入培时间
岗前培训时间:2020年8月15日~8月31日
进入轮转时间:2020年9月1日
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黑龙江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题网站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审核。网上报名时需仔细阅读报名须知,认真填写报考志愿及其他相关信息。
(二)资格审核
培训基地对报考学员资格进行网上初审,审核通过后学员打印报名申请表。单位委派的人员,报名申请表需签署委培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现场确认
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应材料按网上报名时选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报名申请表纸质板 ;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毕业证书(从大专起至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如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5、外语等级证书;
6、委派单位签署协议或证明;
7、国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
2—7条材料均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复审
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相关单位对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资格进行网上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招收考试。
考录工作
(一)经省局网上复审合格人员由我基地统一进行考核,根据成绩择优录取。
(二)2020年7月27日前将考试合格拟录取的学员名单报送黑龙江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公室汇总后,由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核、调剂、公示后确定我培训基地最终录取结果,再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中医全科紧缺专业,保证完成国家下达招收任务。
(四)录取后将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如有弄虚作假、隐瞒报考,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培训管理
(一)培训对象进入培训基地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严格按照国家下达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规定及要求进行轮转培训。
(二)本科生及科学型硕士研究生、科学型博士研究生培训时间需满36个月;专业型研究生入培时需提供由院校开具的轮转培训证明并参加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合格者方可减免相应轮转培训时间,专业型硕士培训时间不少于24个月、专业型博士培训时间不少于12个月。轮转计划由培训基地参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制定。
待遇保障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相关待遇,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有关规定和《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发放国家、省级住培生活补助。同时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对学员发放相应补助。
本单位人的工资由本单位基本工资和中央财政补贴经费组成。
单位委派的住培学员,其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生活性补贴、工作性津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由委派单位承担;同时我院发放中央补贴经费;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培学员的工资由基地生活补贴和中央补贴经费组成。
(二)基地为外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提供宿舍。
(三)医院为住培学员提供培训资料、白服、胸牌等学习、工作必需品,与我院职工享受同等劳动保护待遇,承担其产生的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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