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收对象
1、已在或拟进入各级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住院医师,须具有医学学士及以上学位;非全日制毕业生同时应具备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已毕业且履行就业协议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均须参加住培,且只限定报考全科专业,其中贫困、偏远、民族地区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就近报考,可免试录取。违约者不得报考。
3、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的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服务期满3年者(需服务单位开具服务期满证明)只限定报考全科专业,服务期未满3年者不得报考。
4、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得报考住培(应届毕业生除外)。
5、在我省贫困或边境县、区,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师,经单位同意并签署协议可以报考,专业不限。
6、外省、市(区)符合我省招收相关条件者,如选择在我省报名参加住培,不得同时报考其他省份,具体要求及培训期间的待遇执行我省相关文件规定。
7、历届中途退培,并纳入诚信黑名单者,3年内不得报考。
二、招收专业及名额(见附件)
按照省卫生健康委下达的招收计划,共招收50人。医院招收向国家紧缺专业倾斜,其他专业择优录取,详细招收专业及人数查看附件。
三、报名、考核及录取
(一)网上报名:2020年6月10日~6月30日
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陆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题网站(网址:http://www.hlj.zygp.net),进入招收报名系统,注册登录后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考佐证材料并提交审核。
(二)资格审核
培训基地负责报考人员资格的网上初审(2020年6月15日~7月5日);省卫健委组织省医学教育管理中心负责对初审合格者进行网上资格复审(2020年7月6日~7月10日);审核合格的人员网上自主打印报名申请表,单位委派考生需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按疫情防控要求,今年取消对考生的现场确认,考生录取后由培训基地负责对录取人员进一步审核;考生应诚实守信,保证全部信息数据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隐瞒报考,省卫健委将取消其录取资格,纳入诚信黑名单,并全省通报。
(三)招收考试
打印准考证:2020年7月13日~7月14日
系统测试时间:2020年7月15日 9:00-9:30。
考核时间:初试2020年7月18日 9:00-10:00;
复试2020年7月23日~7月26日
(复试具体安排医院官网另行通知)
招收考试全省统一进行,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为避免人员聚集、流动,将采取网络考试的形式。由培训基地在省卫健委的统一领导下,省医学教育考试中心指导下,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形式包括初试和复试。初试为理论综合考试,全省统一命题;复试为临床实践能力考试(采取网上面试的形式)。最终录取成绩初试占70%,复试占30%。
① 第一批次录取时间:2020年7月28日~7月29日
培训基地根据报考人员初试及复试成绩总和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第一批次录取。优先满足紧缺专业招生,其他专业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经省卫健委会同省医学教育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公布;省卫健委同时调剂并公布各培训基地剩余招收计划。
② 第二批次报考及录取
第二批次报考时间:2020年7月30日~7月31日
第二批次复试及录取时间:2020年8月1日~8月3日(第二批次复试具体安排医院官网另行通知)
第一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题网站,填报第二批次报考志愿。培训基地组织第二批次复试及录取,录取原则、程序及要求与第一批次录取一致。
③ 调剂录取:2020年8月4日~8月5日
省卫健委统一调剂各培训基地两批次录取后仍剩余的招收计划,统一调剂服从分配的未录取考生。
(四)录取结果公布:2020年8月10日
省卫健委进行审核确认,省住培管理平台公布。
四、日程安排
1、报名及资格审核
在线报名:2020年6月10日~6月30日
资格初审:2020年6月15日~7月5日
资格复审:2020年7月6日~7月10日
2、考核、录取及调剂
打印准考证:2020年7月13日~7月14日
系统测试时间:2020年7月15日9:00-9:30。
考核时间:初试2020年7月18日9:00-10:00;复试2020年7月23日~7月26日(复试具体安排医院官网另行通知)
第一批次录取时间:2020年7月28日~7月29日
第二批次报考时间:2020年7月30日~7月31日
第二批次复试及录取时间:2020年8月1日~8月3日
调剂录取时间:2020年8月4日~8月5日
最终录取结果公布:2020年8月10日
录取结果查询:各批次及最终录取结果均可登陆省住培专题网站查询。
3、入培时间
岗前培训时间:2020年8月15日~8月31日(不少于2周);进入轮转时间:2020年9月1日,具体时间安排可结合疫情防控要求调整。
五、培训管理
1、培训对象进入培训基地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严格按照国家下达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进行培训,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全部培训内容。
2、本科生、科学型硕士研究生、科学型博士研究生培训需按照国家要求完成36个月轮转培训;专业型研究生入培时需进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合格者方可减免部分轮转培训内容及时间,专业型硕士培训时间需满24个月、专业型博士培训时间需满12个月;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纳入住培者须严格执行国家培训计划,完成全部培训内容。培训基地需参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结合培训基地实际制定分层递进的培训计划。
3、在规定的时间内,各项过程考核(包括日常考核、出科考核、年度业务水平测试等)全部合格后,并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方可参加住培结业考核。
六、待遇保障
培训基地按照国家及省有关文件精神,保障培训对象在培训期间的相关待遇。规范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精神科、妇产科、麻醉科、急诊科、临床病理科学员享受紧缺专业特殊补助。
不同身份类型(社会学员、外单位委派、本单位人)、不同学历培训对象每月工资标准如下:
身份类型 |
基础部分 |
保险部分 |
紧缺专业补助 | ||
本科 |
硕士 |
博士 | |||
社会学员 |
2920 |
3166.05 |
3347.35 |
861.4 |
417 |
外单位委派 |
1667 |
1667 |
1667 |
委派单位支付 |
417 |
本单位人 |
1667 |
1667 |
1667 |
委派单位支付 |
- |
社会学员取得执业医师证书后,在基地培训满一年后将给予薪级工资,并根据文件逐年递增,涨幅标准如下:
社会学员 |
本科 |
硕士 |
博士 |
满一年后第一年 |
436 |
600 |
746 |
满一年后第二年 |
472 |
646 |
800 |
医院住宿条件因医院处于内部建筑整体改造阶段而非常紧张,目前仅能为极少数偏远外地培训学员提供免费住宿,医院职工食堂等公共资源对学员开放。医院每月按学员出勤情况提供午餐补助。
社会学员的医保和养老保险包含在每月所发工资内,外单位委派学员和本单位学员由其委派单位支付。
七、其他相关事项
1、报考人员应诚实守信,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报考要求,保证报考中全部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性,自觉遵守招收考试纪律,对在报考资格弄虚作假、招收考试中违纪者,经核实后将取消其当年招收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将全省通报并计入考生考核诚信档案,3年内不允许参加住培。
2、单位人报考专业须与执业方向一致,不得跨专业报考。
3、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培训基地及一个专业(初次),最终录取由省卫健委统一调剂。
4、考生被录取后,在培训过程中,如被发现不符合规培录取要求或报考条件、身份、资格等弄虚作假,院方有权利及时中止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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