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学Ⅰ阶段 | 口腔科Ⅰ阶段 | 眼科Ⅰ阶段 | 精神科Ⅰ阶段 | 康复医学Ⅰ阶段 | 儿外科Ⅰ阶段 | 急诊科Ⅰ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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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次补录)招生工作的有关通知
各基地:
2019年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次补录)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第一阶段、第二阶段招生未录取人员直接进行第三次网络报名(补录)。
二、第二次网络报名(补录)专业
全科医学科、儿科
三、网上报名(补录)时间安排
(1)补录网上报名时间:
8月30日10:30分至9月8日晚11:30。
(2)各基地现场审核时间:
9月9日(由各基地通知考生)
(3)各基地现场审核地点:
与第一次网络报名一致(不一致由基地通知考生)
(4)各基地理论考核时间:
9月10日至9月11日
(5)各基地录取时间
9月11日
(6)各基地报到时间
9月12日
四、报名条件
在原通知报名条件基础上:
(1)临床医学专业(本科)专接本、专升本人员,具备本科学历证书(不要求学位证书),已取得西医助理执业医师资格,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报名全科医学科、儿科。
(2)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大专学历,已取得西医执业医师资格,未获得本科学历,可报名全科医学科、儿科。
五、限制报名
(1)已取得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不能报名。
(2)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不能报名。
六、有关问题答疑
(1)已经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并注册了执业范围的学员报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不是也是只能报考与执业医师专业相一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
答:可不一致。可参加未来拟从事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待培训结束后根据规培合格证进行转注册。规培全科医学专业,可根据(冀卫办医函2017-34号)加注全科医学专业。
(2)退培再次报名如何计算?费用如何计算?
答:按照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人事管理若干意见(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中途退培学员,要如数退还已享受的相关费用(中央财政和省财政下拨的专项补助经费)。且3年内(指3个招生年度,不含当年)不得再次进入我省培训基地接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录取后不报到有什么惩罚?
答:被基地网上录取后不报到,违约信息将上传中国医师协会,按中国医师协会有关规定处罚。未来3个招生年度内(不含当年)不得报考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4)在读的没毕业的学硕研究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