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计生委、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推进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的意见》(京卫科教字〔2012〕10号),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事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卫人字〔2012〕17号)和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的通知》(京卫科教〔2016〕30号)规定,按照全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整体安排,我市2017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批招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北京市2017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批招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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