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性银行
这里所指的政策性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这3家政策性银行作为发行体,天然具备发行金融债券的条件,只要按年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金融债券发行申请,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便可发行。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发行申请应包括发行数量、期限安排、发行方式等内容,如需调整,应及时报中国人民银行核准。
2.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最近3年连续营利;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充足;风险监管指标符合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根据商业银行的申请,中国人民银行可以豁免前款所规定的个别条件。
3.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健全有效的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及相应的管理信息系统。
(2)具有从事金融债券发行的合格专业人员。
(3)依法合规经营,符合中国银监会有关审慎监管的要求,风险监管指标符合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4)财务公司已发行、尚未兑付的金融债券总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100%,发行金融债券后,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
(5)财务公司设立1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申请前1年利润率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且有稳定的营利预期。
(6)申请前1年,不良资产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资产损失准备拨备充足。
(7)申请前1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8)近3年元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9)无到期不能支付债务。
(10)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4.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
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2)具有从事金融债券发行和管理的合格专业人员。
(3)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汽车金融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
(4)资产质量良好,最近1年不良资产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资产损失准备计提充足。
(5)无到期不能支付债务。
(6)净资产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7)经营状况良好,最近3年连续营利,最近1年利润率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且有稳定的营利预期。
(8)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所发行金融债券1年的利息。
(9)风险监管指标达到监管要求。
(10)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1)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另外,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后,资本充足率均应不低于8%。
5.其他金融机构
其他金融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应具备的条件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二)金融债券发行的操作要求
(1)发行方式。金融债券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或定向发行,可以采取一次足额发行或限额内分期发行的方式。
(2)担保要求。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没有强制担保要求;财务公司发行金融债券需要由财务公司的母公司或其他有担保能力的成员单位提供相应担保,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免于担保的除外;对于商业银行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资质良好但成立不满3年的,应由具有担保能力的担保人提供担保。
(3)信用评级。金融债券的发行应由具有债券评级能力的信用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金融债券发行后,信用评级机构应每年对该金融债券进行跟踪信用评级。如发生影响该金融债券信用评级的重大事项,信用评级机构应及时调整该金融债券的信用评级,并向投资者公布。
(4)发行的组织。发行金融债券时,发行人应组建承销团,承销人可以在发行期内向其他投资者分销其所承销的金融债券。
(5)异常情况处理。一次足额发行或限额内分期发行金融债券,如果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在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备案文件时进行书面报告并说明原因:发行人业务、财务等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控制人变更;发行人作出新的债券融资决定;发行人变更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或信用评级机构等专业机构;是否分期发行、每期发行安排等金融债券发行方案变更;其他可能影响投资人作出正确判断的重大变化。
(6)其他相关事项。发行人不得认购或变相认购自己发行的金融债券。发行人应在中国人民银行核准金融债券发行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开始发行金融债券,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发行。发行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发行的,原金融债券发行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发行人不得继续发行本期金融债券。发行人仍需发行金融债券的,应另行申请。金融债券发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发行人应向中国人民银行书面报告金融债券发行情况。金融债券定向发行的,经认购人同意,可免于信用评级。定向发行的金融债券只能在认购人之间进行转让。
(三)金融债券的登记、托管与兑付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消防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土建职称公路检测工程师建筑八大员注册建筑师二级造价师监理工程师咨询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 城乡规划师结构工程师岩土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设备监理师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登记代理公路造价师公路监理师化工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计量工程师
执业药师执业医师卫生资格考试卫生高级职称护士资格证初级护师主管护师住院医师临床执业医师临床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中医助理医师中西医医师中西医助理口腔执业医师口腔助理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公卫助理医师实践技能内科主治医师外科主治医师中医内科主治儿科主治医师妇产科医师西药士/师中药士/师临床检验技师临床医学理论中医理论